1、工程质量奖罚制度1、总则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的管理3、职责质量管理 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4、制度内容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施工质量记录齐全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优良率标牌、标志,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
2、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 85 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 ,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表(附表 5-9)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对个人奖罚办法: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A 对
3、职工质量意识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 100 元B 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 20-100 元。按月单独发放C 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D 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A 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B 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他人员(非专兼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
4、内超过两次扣罚50 元,每增加一次加罚 50 元C 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D 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元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 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 20 元E 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 50 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压 20 元F 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三、 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 100%奖励200 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 100%奖励 400 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对
5、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A 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B 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则扣罚 50 元,每增加一次加罚 50 元C 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对专业公司的考核A 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B 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C 对违反施工工艺记录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 20 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 100 元以上处罚D 对施工项目达到业主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考核分工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员考核,质量管理不 5 部长审核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对质量奖的考核由本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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