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 20 元/人次,不扣帽带 10 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 10 元/次。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 50-200 元。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 10 元/次。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
2、接 者,处以每处 100 元罚款。7、 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 30 元/次。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 20 元/次。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 20 元/人次。10、 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 50-300 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 50-500 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 5-100 元。12、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进行扣除
3、。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14、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 30-100 元或视情奖励。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 20-50 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 30-100 元,或酌情奖励。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 50-200 元,或酌情重赏。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 30-200 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 20-50 元。20、抓获施工现场抽烟者,发给奖金 10-50 元或酌情奖励。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22、 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23、发现偷盗工地材料等发现立刻扭送派出所并处以原材料 5 倍价格处罚。发现举报者进行高额奖励。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直接扣加。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班组长签字: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