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用电控制程序安全用电控制程序1 1 目的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提高用电设备装备水平(包括电缆线路),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矿井用电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2 2 范围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用电系统的安全控制。3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本程序引用本矿管理手册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4 4职责职责 4.1 机电科是安全用电的主控部门,负责安全用电管理。4.2 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活动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的控制。5 5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5.1 井下供电 5.1.1 井下供电设计、安装、验收。5.1.1.1 井下供电系统的设备选型、设备布置图由机电科设备组
2、根据技术科所提供资料按照煤矿电工手册(井下供电部分)进行设计,绘制供电系统图,并编制供电设计说明书,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5.1.1.2 供电系统的设备(缆线)安装由机电科负责,安装按设计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安装。5.1.1.3 供电系统(电气设备、电缆、信号等)安装完毕后,由生产科负责组织机电、安监、技术及使用单位按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后由使用单位维修。5.1.1.4 掘进头延伸,工作面回采,需增减负荷时,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分管技术人员)批准后方可施工。5.1.2 井下供电安全保护 5.1.2
3、.1 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按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及煤矿安全规程执行。机电科做好接地电阻摇测记录。5.1.2.2 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按煤矿井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及煤矿安全规程执行,由井下各变电所值班人员每天试验一次,并及时填写检漏试验记录分管人员进行周检、旬检、月检。5.1.2.3 电气设备保护装置(过负荷、短路、漏电、无压释放)按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及煤矿安全规程执行。5.1.3 电气设备(缆线)的巡视检查,维护检修。5.1.3.1 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按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设备巡视检查制度进行巡视检查,由各变电所值班人员及
4、设备管理员进行巡视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问题,由设备组填写下发设备整改通知单。5.1.3.2 电气设备按年度(月度)检修计划进行。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定期检修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进行,由检修人员填写设备检修记录。5.1.3.3采掘单位电气设备检修由使用单位负责,检修时必须向机电科办理停电申请手续,严禁无计划停电检修。5.1.3.4 井下主要机电峒室应安排配电工值班,值班员要遵守配电工岗位责任制,操作电气设备时要按配电工操作规程进行,对外来人员要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巡视电气设备时按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机电干部上岗时要按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执行。值班员应填写交接班记录、检漏试验记录、事故记
5、录簿、设备巡视检查记录簿,干部上岗时要填写干部上岗查岗登记簿。5.2 地面供电 5.2.1 地面供电的设计、改造、安装、验收 5.2.1.1 地面供电的一般设计由机电科负责,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工手册进行设计,报矿领导审批,大型设计委托集团公司由设计院设计。5.2.1.2 电气设备的改造要有设计,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执行,电气设备的安装,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必需符合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工程安装完毕后,经机电、生产、技术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5.2.2 电气试验 5.2.2.1电气设备春季预防性试验工作由公司机电部、机电科共同负责,试验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6、。试验工作开始前,必需学习有关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试验工作顺利进行。5.2.2.2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二 00 五年春季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及检修工作的通知,委托集团公司机电部对 35KV 变电所及地面高压变配电设备、电缆进行电气试验。电气试验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标准进行,并由试验人员填写预防性试验报告,对新投入使用的高压电器设备、高压电缆,委托公司机电部进行交接性试验,并填写交接性试验报告。5.2.2.3 电气试验结束后,技术人员应严格审查试验报告,报告一式二份,送交机电科、机电部存档。5.2.2.4 对试验中存在的问题(不合格项),按照设备缺陷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由公司机电部组织复试,试验人员提交复试报告。5.2.3 电气设备巡视检查 5.2.3.1 35KV 变电所的巡视检查由值班配电工根据变电所运行规程及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进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抄记各种仪表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并按规定要求填写设备巡视检查记录簿及35KV 变电所分板用电日记表。5.2.3.2 无人值班的低压配电点(变电所)由各管理单位的维护电工负责,按照设备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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