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员行为规范讲解了安全检查员在煤矿企业中的重要角色和职责。安全检查员通常由在采、掘、机、运、通等基层工作满五年以上,身体健康且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包括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在下班后向矿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检查员需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制止“三违”现象,并参与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检查员应亲临现场救灾处理,调查分析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追查处理。工作流程包括参加班前会、入井到现场接班、进行巡回检查、处理问题、交班以及升井后向领导汇报当班安全生产状况。主要检查内容涉及通风系统、机电运输、采掘方面、防火方面、防治水和降尘方面,确保“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得到有效管理和预防。安全检查员行为规范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该规范详细阐述了安全检查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主要检查内容,为安全检查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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