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节 基本要求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都要严格贯彻执行。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制定环境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2、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该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工程技术负责人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责任人,各施工管理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责任,项目部要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二、安全教育1、新工人进场或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
2、岗培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须办理记录卡签名手续,并妥善保存。由分公司、项目部招聘短期施工人员,需填写短期工作员工花名册 。2、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 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3、坚持每周安全活动的制度,健全每周安全例会,要有针对性,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起警钟,促进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四、特种工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电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3、,并登记造册填写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一览表,要做到名册齐全,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五、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所有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各分公司要坚持每月一次检查;公司坚持每季度一次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复查。六、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各生产班组要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检查本班的工作范围,安全设施、机具、用电设备、劳保用品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班组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即通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派员处理,严禁违章冒险作业。七、若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及
4、时上报,不准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现场,等候处理。八、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用的材料、仪器、设备、机具、器材,其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失效的防护器材、机具、材料、设备。九、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挂、贴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志、警示牌。施工现场的六日(电梯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阳台边、周边、通道边、坑道边、斜道边) 、易燃易爆场所,要设围栏、盖板、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设危险品仓库和设警示牌,并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十、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的搭设、拆除要按现行技术规程和设计方案规
5、定搭设、拆除,脚手架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十一、高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带,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第二节 消防安全管理一、落实消防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条例办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自防自救各项防范措施。项目经理为工地消防责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规,制订本工地的消防方、预案,落实培训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二、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当即整改,把火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三、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要
6、设立临时危险物品仓库,标明警示标志,及放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四、现场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先办证后动火”规则,绝对不允许“无证作业”。烧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场地内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并有专人携灭火器跟进,作业后应及时清除场地内火种,并确定场地内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五、饰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场地遗留的易燃物污染源等,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火险隐患和按规定处理污染物。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六、施工照明用电严禁使用 500 瓦以上高热灯具,禁止使用花线拉接电器、电灯线路,不准电缆电线拖地使用。七、施工作业场内严禁吸烟及一切火源火种存在。在安全位置可设吸烟区。八、根据施工场地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格局以及周围环境情况,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按规范要求放置,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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