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风斜巷排矸通道安全技术措施回风斜巷排矸通道安全技术措施隐患预排查1.不按要求检查瓦斯,导致瓦斯超限,引起瓦斯事故。2.敲帮问顶不彻底,导致片帮或掉矸伤人事故。3.不按要求进行支护,易造成片帮、冒顶伤人事故。4.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易造成人员触电事故。5.支护受损变形严重不进行加固支护,易造成片帮、冒顶伤人事故。6.巷道掘进遇地质变化带时,支护不及时,易造成片帮、冒顶事故。7.施工中敲帮问顶不彻底,导致掉矸伤人事故。8.临时支护不及时,易造成片帮冒顶事故。9.放炮撤人不到位,易造成伤人事故。10.运送设备或材料时,人员配合不好、精力不集中、不按要求进行作业,易造成伤人事故。以上的隐患相应的
2、控制措施已纳入本措施中施工要求与说明1.浙江中矿项目部将从 211 轨道斜巷开口测量点10-3+19.4m 处为开口中心,以 219的方位、3的坡度,施工 211回风斜巷排矸通道工程量为:38m,具体见“工程平面图”。2.支护形式:211 回风斜巷排矸通道采用锚喷支护形式,设计巷道断面规格为 3.2m3.1m。3.巷道施工前,必须先准备好各种工具。4.响炮前把电缆、监测监控线路放在底板上用废旧皮带掩盖好,施工过程中确保以上设施不受损坏。5.巷道开口时浙江中矿项目部必须有一名跟班领导以上的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且必须有技术人员在现场做技术指导工作。6.巷道开工 5m 范围内必须采取多打眼
3、,少装药,浅循环、放小炮的方式进行掘进,每眼装药量不得大于 0.3Kg,每循环进度不得大于 1m。7.掘进过程中,地质部门必须提供地质资料,确保顺利施工,遇地质构造、煤层变化时,必须停止掘进,由地质部门判明情况后,方可往前掘进。8.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9.掘进施工过程中,掘进所需的材料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码放整齐。10.掘进方式:开口 5 米段采用放小炮,短循环进尺,循环进度不大于 1.0 米,如遇顶板破碎时循环进度相应缩小。11.运输方式:迎头(扒渣机)211 轨道斜巷(SGB-40T 刮板输送机)排矸斜井(SDJ-800 皮带输送机)地面。12.临时支护:
4、打点锚作为临时支护。13.施工顺序:1)、做好开口前的准备工作;2)、对开口处加强支护;3)、加强顶板管理工作。14.通风方式:两台 245kW 的局部通风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15.掘进施工前,先将 211 轨道斜巷皮带拆除,安装 40T 刮板机一台。16.掘进施工前,必须由通风区负责,浙江中矿项目部配合,对通风系统调整和完善。17.掘进施工前,必须先将 211 回风斜巷排矸通道开口处的支护加固,设备保护好。18.在掘进过程中,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19.进行临时或永久支护时,严禁人员空顶作业。20.掘进施工过程中,每班必须检查迎头情况,确保安全、防止迎头片帮或落石伤人。21.施工过程中,
5、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22.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瓦斯管理,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0.8%时,严禁作业。23.施工过程中,支护好的锚杆、锚盘必须达到措施规定,必须上紧上齐。24.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211 回风斜巷排矸通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补充措施贯彻执行。开口前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一、开口前的准备工作:1.巷道施工前,必须安设好风水管和运输设备。2.施工前,施工队组调整好刮板输送机,确保正常运输。3.施工前,由测量部门给上中心,施工队组严格按中心施工,在掘进过程中,测量部门按规定测点、上图并复核巷道标高及巷道方位。4.巷道开口前,先将 211 轨道斜巷皮带输送机缩拆除,换成 40T 刮板运
6、输机,并尽快将扒渣机运至 211 回风斜巷排矸通道开口处。5.巷道开口前,必须先将通风系统调整好,由通风区负责,浙江中矿项目部配合。6.运料路线:地面排矸斜井(绞车运输)轨道下山(绞车运输)211 轨道斜巷(人工运输)迎头。7.运送溜子大件时,必须有跟班队长跟踪,并在现场指挥,且在运送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措施,以防止物件下滑。8.在运送溜子设备时,除参加运送的人员外,严禁有其他人员在现场逗留。9.送料时,必须顺肩,口号一致且轻拿轻放。10.严禁使用刮板输送机运送材料。11.运材料过风门时,必须严格执行“过一道,关一道”,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12.材料运输到位后,必须摆放整齐,保证后路畅通。13.开口前对开口 10 米范围内的风水管,风筒必须进行保护。二、支护方式及要求(一)开口处临时支护(1)施工过程中,采用打点锚作为临时支护。(2)首先进行敲帮问顶,找掉活动危岩(活矸),将巷道找顶成形,人员站在已经支护完好的地方在顶部打设 3 棵顶锚杆进行临时支护,锚杆长度为 2200mm,间排距为 1200mm1200mm,锚杆打好,打设永久支护。(3)临时支护的锚杆必须安全可靠,出现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