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井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副井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为确保副井提升机的安全运转,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安全措施。副斜井安装一部 JK-2.52/31.5 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 m,卷筒直径:2.5m。最大提升速度:3.2m/s,电机功率:355KW,钢丝绳直径:31mm,减速器速比 31.5,该绞车主要用于煤矿倾斜巷道和竖井井上作提升,下放物料之用,也可用在其他场所作辅助提升设备备用。二、运行前的日常检查与维护(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2、,每 3 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2、运行前,详细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保动作正常。3、每班必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 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 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须更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
3、段的长度伸长 0.5%以上,必须更换全绳。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5、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晰;井口、井底必须有直通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二)、运料队1、每班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井斜巷、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高低和左右错差不超过 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 5mm。(2)、直线段 2 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
4、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 5mm。(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5)、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路基必须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 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3、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须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情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情况。4、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
5、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5、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 2m 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6、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和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7、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三、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一)地面机电队(检修工和司机):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
6、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5、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6、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7、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8、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9、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情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二)、运料队1、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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