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溜煤眼放炮安全技术措施溜煤眼放炮安全技术措施一、编制原因:由于天气寒冷,煤中有水,导致 1800 巷道煤仓部分煤冻结,无法顺利放煤,严重影响生产,根据现场情况,因除放炮以外无其它有效办法进行处理,经矿领导现场研究决定需在煤仓老虎嘴处放炮进行疏通。为确保放炮处理过程的施工安全 1800 煤仓顺利放煤,故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二、编制目的:明确施工工序,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三、施工内容:在 1800 煤仓老虎嘴由下而上进行放炮施工,保证煤炭顺利下落,煤仓老虎嘴不被破坏,采用煤矿许用刚性被筒专用炸药或不低于同等级别的炸药。起爆时溜煤眼下方接有矿车,防止煤炭落下轨道上。四、准备工作:1.首先把巷道放炮范围
2、内设备(管线、电话)撤除至安全地点。2.长柄工具(采用足够长的工具或足够长的竹竿)。3.备好风钻、软高压管、手镐、铁锹、大锤等足够的材料下井待用。五、爆破工艺及安全注意事项: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复训一次,爆破工复训时间不少于六天,其他人员不少于五天,复训后要进行考试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合格证。2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煤矿技术操作规程执行。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 2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爆破合格证。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
3、人联锁”放炮制度4、“一炮三检”就是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瓦检员要认真检爆破地点附近 20m 以内的瓦斯浓度、煤尘情况瓦斯达到 1%不准爆破。5、“三人联锁”就是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检查放炮地点的煤尘、瓦斯、洒水等情况符合要求后指派专人和携带警戒牌在能通过爆破地点放好警戒并在警戒位置设置警戒绳等明显标志警戒放好后联络员回来通知班长,班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再次检查爆破地点的通风、煤尘、瓦斯情况确认安全后所有人员全部撤出爆破地点至警戒线以外瓦斯检查员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信号后进行放炮。爆破 15 分钟后待炮烟吹散,由放炮员、班长、瓦斯检
4、查员检查放炮地点 20 米范围内煤尘、瓦斯、瞎炮、残爆、拒爆等异常情况确认安全后三牌各归原主由班长亲自派联络员通知警戒员撤警戒警戒员方可按原路返回否则严禁警戒员私自离开警戒地点并由班长安排专人对放炮地点 20m 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6、放炮时必须采用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其它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7、放小炮每次爆破只准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且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 200 克采用长柄工具捆绑炸药输送到爆破地点操作人员严禁将身体探入煤库内。8、警戒地点应设在距放炮地点直巷不得低于 100m,弯巷不得低于 75m 并有遮挡物的安全地点同时必须确保警戒线内工作人员全部撤至警戒线外当警戒放好后警戒
5、线内严禁有人。9、施工地点必须有洒水灭尘设备爆破前后对爆破地点 20m 范围内的巷道进行洒水灭尘。10、每次放炮前必须将放炮地点 20m 范围内的工具、材料、缆线等移至安全地点对无法移动的电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用旧皮带进行遮盖保护。11、装药时采用长柄工具将药卷捆绑好人员站在放煤口侧向放煤口上方轻轻往上顶药卷送到位后将长柄工具下端放在地面底板或支在可靠的地点所有人员撤离警戒以外安全地点方可进行放炮工作。12、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短母线爆破。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要用粘土炮泥填满封实。13、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未起爆的装药
6、炮眼,当班的班长、爆破工、安监员必须在现场和下一班的班长、爆破工、安监员进行交接,填写交接报告单,并同时向安监处汇报。14、爆破时出现拒爆、残爆必须由当班的班长、爆破工、安监员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15、严禁在工作地点及其他爆破地点进行充放电和母线导通试验。16、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炮眼部分应用黏土炮泥或不燃性的、可塑性的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使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和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炮眼封泥量的规定:(1)炮眼深度小于 0.6 米时,需适量装药炮泥封实,放炮地点必须进行洒水灭尘、风量检测、瓦斯检查,但是必须保证煤层最小抵抗线不低于 0.5 米,。(2)炮眼深度为 0.6-1.0 米时,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3)炮眼深度超过 1 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0.5米。(4)炮眼深度超过 2.5 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1米。(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0.3 米。17、爆破(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放炮地点,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2)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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