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面巷道回收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巷道回收安全技术措施53103 工作面已安全顺利撤退,因此必须对 53103 工作面相关的料、运巷及联络巷进行回收,做好采空区的管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1、回收的地点: 53103 回风巷及运煤联络巷。2、回收工作前维通部门必须把风机风筒接好并正常通风后,并做好瓦斯检测工作,瓦斯浓度达 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 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回收工作。3、回收的顺序:必须由外向里逐架加固好后,才从里面往外逐架回收。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先加固后回收的原则。在回收、加固工作中必须坚持敲帮问顶。断梁折柱的必须先补架
2、上牢,支架完整的须用摩擦支柱或坑木打上中顶,确保退路安全畅通,退路安全情况由生产科、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回收工作。4、回收前必须检查巷道中是否有漏收的设备或其它材料,如有则先回收并做好记录。5、在回收工作点前后 5m 范围内必须进行加强支护,用摩擦支柱打上中顶。6、在使用到回柱绞车回收时,必须先顶好回柱绞车,才能使用。在回收过程中回收人员必须是有经验的人员回收,操作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7、使用回柱绞车时,人员严禁站在绞车往里巷道中,必须躲到安全硐或退出到绞车往外的巷道中的安全地带。8、回收出来的坑木等材料必须及时搬出,保持巷道有畅通的退路。9、回收到地面的材料必须及时安排人员搬到坑木场或车间,以免丢失浪费。10、巷道回收到停回线后及时通知维通部门打上密闭。11、回收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到回收地点,当便携式瓦检仪报警时,人员必须迅速撤退。12、回收工作中,人员在传递、运送材料时,必须做到信号清楚。以上未提到的按53103 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及局、矿有关规定执行。编写:黎建宏生产科:黄福青安监站:韦景耀生产副矿长:潘祥辉矿总工:李立新安全副矿长:何斌矿长:黄善教长岭矿2006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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