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一、安全技术措施(一)工艺流程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其防突工艺流程详见图 1。(二)11031 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受开采保护情况1、11031 回风巷与保护层关系图详见附图 2-1/2。2、根据井下实际和采掘关系图,11031 回风巷 270 米的掘进均受 1#层的开采所保护(1#层与 3#层的层间距为 11.5 米),其开采已保护到 11031 回风巷轮廓线外上帮大于 20 米,下帮大于 10米。3、11031 回风巷掘进过程中,必须进行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的方法已在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中进
2、行详细说明),当其中任何一次检验结果为突出危险区时,说明保护效果无效,则必须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综合防突措施1、区域防突措施11031 回风巷采取开采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其保护层的开采情况:11031 回风巷 270 米的掘进受 1#层的开采所保护,即 1#层的开采已保护到 11031 回风巷巷道轮廓线外上帮大于 20 米,下帮大于 10 米;当 11031 回风巷经进行区域效果检验为突出危险区后,说明保护层开采无效,则必须设计顶(底)板瓦斯巷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体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和工作面布置长距离(大于 60 米)预抽钻孔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消突;2、区域防突措
3、施效果检验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测定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和残余瓦斯压力的方法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即沿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 40m 布置 1 组检验测试孔,每次布置 3 个检验测试孔。检验测试孔必须布置在煤层中,且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检验测试孔设计详见附图 3。检验测试孔测定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和压力均取最大值,当其中一个检验测试孔的瓦斯含量8m3/t 或瓦斯压力0.74MPa 时,说明区域防突措施无效,为突出危险区,必须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消突,直到区域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按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管理。3、区域验证当区域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区后,采取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 K1 值、钻屑量
4、和施工超前钻孔(验证孔)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1)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即在工作面向前方煤体施工 3个直径 42mm、孔深 8-10m 的钻孔(其预测钻孔设计详见附图 4),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预测钻孔均应尽可能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 2-4m。钻孔每钻进 1m 测定该 1m 段的全部钻屑量 S,每钻进2m 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 K1 值。当测定的钻屑瓦斯解吸指标 K1 值小于 0.4mL/(g.min1/2)、钻屑量 Smax 值小于 6.0K g / m 时且在施工预测钻孔
5、过程中没有发生瓦斯异常、喷钻、工作面响煤炮等突出预兆的情况下,则为无突出危险,否则视为有突出危险。(2)区域验证必须按下列要求执行:首先在工作面向前方煤体施工 3 个超前钻孔即验证孔(同时作区域效果检验测式孔使用),验证孔设计为 65 米,钻孔终孔点分别控制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 20m,下帮为 10m(验证孔设计详见附图 3),以进一步探测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构造和观察有无喷孔、卡钻和顶钻等突出预兆。超前钻孔施工完成且没有喷孔、顶钻、卡钻等明显突出预兆以后,采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再次进行区域验证,经验证也为无突出危险后,掘进作业仍要保留 20m 的超前距离和 2m 的突出预测超前距离;11031
6、回风巷在掘进过程中,其掘进作业保留不少于 20m 的验证孔超前距离和 2m 的突出预测超前距离;5、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进行消突评价,在经得公司批准后在充许进尺范围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掘进作业。6、在区域验证过程中,施工验证孔有突出预兆或进行预测预报时有等级时,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均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四)局部综合防突措施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1)经过区域验证后为有突出危险或掘进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判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遇地质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剧烈褶曲、火成岩侵入等。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叠加;打钻有喷孔、顶钻、夹钻等动力现象的。工作面出现明显的突出预兆的。(2)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其预测方法及钻孔布置如前所述,但每次预测必须保留 2m 的预测孔超前距(其预测钻孔设计详见附图 4)。2、工作面防突措施(1)当工作面预测有突出危险后,必须采取施工抽放钻孔对煤体瓦斯进行抽放(抽放钻孔设计详见附图 5)的防突措施,其孔径不小于 75mm,孔深控制工作面前方距离至少 60m,钻孔控制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 20m,下帮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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