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瓦斯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煤矿瓦斯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为使排放瓦斯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其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必须采取控制排放方法,严禁“一风吹”,现场采取的控制方法主要有:1、增阻限风法。增阻限风法的实质就是增加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阻,以限制局部通风机的风量,达到控制排放瓦斯的目的。主要方法有 2 种:是在局部通风机入风口用木板阻挡。是在风机出风侧用绳子捆绑。2、分风限风法。分风限风法的实质是让风流分岔,只让部分风流通过风筒进入独头巷道以排放瓦斯,另一股风流则同全风压风流一起稀释排放出来的瓦斯。主要有 2 种:是在风机出风侧设“三通”,通过调节 2 个阀门的开启程度来控
2、制进入独头巷道的风量。是将风筒在风机出风口断开,调节对口位置以控制送入独头巷道的风量。3、逐段排放法。逐段排放法是指在独头巷道内将风筒断开,将独头巷道内积存的瓦斯由外向里逐段排放出来。上述三类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各有优缺点,增阻限风法缺点是风机处于高风阻状态下启动并运行,易处于不稳定状态,且风量控制不易把握。分风限风法缺点也在于风量不易根据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浓度来准确控制,实际操作时容易出现风量过小而影响排放速度,风量过大又增加了排出的瓦斯量,使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超限,若能通过设在全风压混合处的探头自动控制往独头巷道中的送风量,则此法也比较理想。逐段排放法的缺点在于排放瓦斯人员处于浊风中,操作
3、不当就会存在不安全隐患。若排放人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严格控制排放量,安全问题是能解决的,此方法的优点在于风机吸入的风量全部用于排放并稀释瓦斯,所以在停风区内积聚的瓦斯浓度高且全风压风量又不太大时,采用逐段排放比较好。二、瓦斯浓度的控制煤矿安全规程第 146 条规定,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 1.5%,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只有经过瓦斯检查,证实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
4、风的巷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而执行说明第 42 条规定,必须使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 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对于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的规定,规程与执行说明规定不一,现场执行的标准也不一样。应当说明,排出风流中瓦斯浓度越低越安全,但相应的排放时间较长,对于一些瓦斯涌出量较大的掘进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就接近 1%,排放过程中独头巷道本身尚有大量瓦斯涌出,若将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按不超过 1%来执行,所需要的排放时间过长,对井下其它地方生产的影响更大,有些矿井基本上到了无法执行的地步,于是出现一些抵触情绪,干脆不按规定执行,快速排放,浓
5、度也就无数值上的控制,处理不妥就可能酿成事故。笔者认为,将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严格控制在 1.5%以下,比较现实,办法是在混合处设瓦斯探头,进行报警断电。三、关于排放瓦斯时停电、撤人的范围排放瓦斯时,为防止发生瓦斯爆炸,一是要严格控制排放瓦斯风流中甲烷的浓度;二是要坚决杜绝排放瓦斯风流流经线路上一切火源,故必须确定停电撤人范围;三是一旦发生事故,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并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一定要明确撤人范围。煤安字第 153 号文件对排放瓦斯时停电撤人的规定较全面,即“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人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禁止其他人员进
6、入。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设专人看管。”若按此规定,当甲烷浓度达到一定时,甲烷断电仪 会自动切断井下电源,此时必须撤人停止作业,相应的电气设备必须停电。但现场对此规定的理解也存在一些差异,一是对“切断安全出口”这一概念的理解,在多远距离内属于切断安全出口。把凡是处于排放瓦斯巷道回风侧的采掘工作面定为被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而处于入风侧的采掘工作面不属于此列。对实行分区通风的各采区,以采区为界,在一个采区中,只要有排放瓦斯工程,该采区内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撤人停止作业,这样做的安全系数更大。瓦斯排放本身是一种消除隐患的安全措施,但执行不好也会出问题。为做好这一工作,关键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严格控制排放浓度,用甲烷浓度传感器确保排放瓦斯风流同全风压混合处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 1.5%,并保证不发生循环风;第二,应正确选择排放线路,必要时应对通风系统作适当调整,使排放瓦斯风流尽量沿最短的线路进入总回风系统,避免切断其它硐室和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第三,对于停电撤人的范围,一定要适当增加安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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