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一、概述为了保证井下发生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能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组织机构总指挥:谢祥生(矿长)副总指挥: 李政权(机电副矿)、高定全(技术副矿)、杨小佳(安全副矿)、李进平(生产副矿)成 员:李权稳(电工)、王小四(电工)、杨长乖(电工)、王飞(技术科科长) 殷彦鹏(安全科科长)陈敏(副总工程师) 耿辅华(通风技术员) 候汝(地测技术员)杨泽普(通风技术员)杨明(监控室)各成员职
2、责总指挥长:矿长,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措施。1、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2、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3、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4、技术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5、通风技术员: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
3、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6、电工:当发生无计划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工地必须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联系矿长,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各用电设备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煤矿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
4、试验工作;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检查、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7、采购员: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8、有关的班、队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副矿长、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临时指挥部设在煤矿部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 3 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恢复正常供电后,煤矿通风技术员、电工、
5、安全科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一)、井下一但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1、当发生全矿无计划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回风井风门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进风巷内,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跟班领导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跟班电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人员下达指令。
6、2、当发生停电时,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甲方调度或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有计划停电时),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不超距煤巷双道风筒、第一道风筒距迎头不大于 5 米 第二道风筒距第一道风筒不的大于 3 米、岩巷单风筒距迎头不大于 10 米。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临时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 ,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8 、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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