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讲解了矿井在有计划和无计划停电、停风情况下,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撤离及恢复供电后井下瓦斯安全排放的技术措施。文件详细描述了组织机构及其成员的职责,明确了在不同停电、停风情况下各岗位的具体操作步骤。总指挥长负责制定恢复供电后的瓦斯排放措施,技术负责人协助制定停电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各副矿长负责组织人员和设备,安全科科长监督措施落实,技术科科长提供生产部署情况和技术支持,通风技术员负责指挥人员撤离和瓦斯排放,电工负责恢复供电,采购员保障设备材料供应,班队长带领人员撤离,值班调度员记录事故信息并传达命令。此外,文件还详细规定了停电、停风后的汇报程序,包括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开启自然通风、检查电气设备、联系调度室等具体步骤。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于井下作业的矿井,涉及有计划和无计划停电、停风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该措施适用于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电工、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通风技术员、监控室人员、班队长等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帮助他们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做出反应,确保人员安全和生产秩序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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