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烧焊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井下烧焊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因井下北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 90B 型耙装机多处焊接点开口,需要焊接加固,为确保烧焊过程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措施。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本措施的贯彻学习,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本措施规定执行。2、进行电气焊的工作场所必须清理干净、整洁、工具摆放整齐。3、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 5m,并且乙炔瓶必须有回火装置。4、电气焊周围 5m 内不得放置油类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距明火 10m以上。5、井下气割时,乙炔带必须检查是否漏气,保证完好。6、电气焊作业时,作业人员严格按电焊操作规程操作。7、施工前,必须有
2、通风员检查好施工地点前后 20 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要求整个施工过程都在瓦斯浓度不超过 0.5%的安全情况下进行,并保证瓦斯浓度不超标,否则停止作业。8、烧焊地点必须备好灭火器材;水桶 2 只(装满水)、黄沙 1 立方、灭火器 2 只。9、电焊机必须完好,电源及电焊把线不得有破损,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电气焊做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10、施工地点要指定专人清理现场,再次洒水灭尘,浇灭遗留火星,并由安监员、通风员共同停留监护 1 小时,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11、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措施,杜绝违章作业。12、操作人员操作时,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如发现异状,及时处理。13、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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