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采工作面回撤、收尾期间的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综采工作面回撤、收尾期间的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112202 工作面设计开采走向长 1541m,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投产,预计将于 2011 年 10 月初进行工作面回撤,截止到 2011 年 8 月 8 日夜班112202 工作面回风巷已回采 1311.4m,剩余 161m;112202 机巷已回采1314.2m,剩余 227.5m,剩余段为简单的单斜构造。112202 综采面采至停采位置后,利用采煤机做宽度为 2.6 米,高度为 2.5 米的回撤通道,回撤通道设计长 266.7m,巷道坡度 241831。为确保 112202 综采工作
2、面回撤和收尾期间通风、防灭火安全,杜绝自然发火事故,依据梅花井煤矿 112202 综采工作面回撤方案规定的回撤方法和设备回撤顺序,特编制 112202 综采工作面回撤期间的通风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如下,由矿安全管理科及回撤领导小组监督各相关单位抓好本措施的贯彻和落实,望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一、112202 综采工作面回撤前的通风、防灭火工作、通风科在工作面回撤前必须做好的准备工作:1、依据工作面回撤方案,提前编制112202 综采工作面回撤期、收尾期间的通风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签审后下发至相关区队,并由相关区队组织贯彻学习。2、对 112202 综采工作面回撤、采后封闭期间出现的“一通
3、三防”问题及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回撤进度,及时下发业务联系单,督促相关工作的实施,保障回撤、收尾期间通风、防灭火工作的正常进行。、通风队在工作面回撤前必须做好的准备工作:1、完善矿井黄泥灌浆系统,保证地面储土场灌浆用黄土充足,对灌浆站至 112202 风巷的灌浆管路系统进行畅通性检查,并以 112202 工作面距停采线约 200 米时开始向采空区进行连续埋管灌浆(发现机巷明显出浆时停灌),以封堵靠近风巷侧的采空区内的漏风通道。、灌浆量设计:灌浆用土量计算Q 土=KMLHC(m3)其中:Q 土-灌浆用土量,m3K-灌浆系数(K=0.010.03)M-煤层的平均开采厚度,
4、2.5mL-灌浆区的走向长度, mH-灌浆区的倾斜长度,mC-煤炭回收率,95%Q 土=0.012.5200265.395%=1261 m3灌浆用水量计算Q 水=K 水 Q 土(m3)其中:Q 水-灌浆用水量,m3K 水-制浆冲洗管路的水量备用系数,取 1.2-水土比,取 3:1Q 水=1.2031261 = 4540m3、灌浆量计算Q 浆= (Q 土+Q 水)0.94 = 5453m3则:每班的灌浆强度为q 强度= Q 土 /((30/日推进度)*3 班)=134.5(m3/班)、风巷正常回采期间埋管采用75mm 塑料管,埋管出浆口间距为 50m 一个,采用两趟塑料管在风巷侧交替预埋灌浆,牢
5、固捆绑在风巷距底板高约 1.0m 的上帮侧,待前一出浆口灌浆量满足设计后,在向后间隔 100m 处切断作为下一个出浆口。计划共设置出浆口5 处,分别设置在距停采线以北约 200m、150m、100m、50m 和 35m 处。、在距停采线以北约 35 米处的风巷预埋108mm塑料管,与风巷的黄泥灌浆管路相连接。待工作面设备回撤完毕后,在距回撤通道约 10 米左右的回风巷内砌筑厚度不小于 1000mm 的防火密闭,连续不断的向停采线附近的采空区进行黄泥灌浆,封堵和充填停采线靠煤壁附近未跨落冒实的三角区及附近采空区内漏风通道。2、对 112202 机巷内注氮管路系统进行畅通、防漏检查,并以 1122
6、02 工作面距停采线约 200 米时开始向采空区进行连续注氮。综采工作面距停采线以北约 200m、150m、100m、50m 和 35m 处为出氮口,分别在机巷预埋注氮管,牢固捆绑在距机巷底板高约 1 米的下帮侧。其中:、在距停采线以北约 100120 米处、5060 米处的机巷均预埋75mm 的塑料管各一趟,在工作面回采距停采线约 30 米时开始不间断向采空区注氮(发现工作面及回风流氧气浓度低于 20%或上隅角档矸支柱以里区域氧气浓度低于 12%时停注),对采空区内自然氧化状态进行惰化。、在距停采线以北约 35 米处预埋75mm 塑料管,与机巷的注氮管路相连接。待工作面设备回撤完毕后,在距停采线约10 米左右的机巷内砌筑厚度不小于 1000mm 的防火密闭,对停采线附近的采空区进行连续不断的注氮,消除采空区内自热氧化条件。3、完善 112202 工作面回撤前的束管监测系统,做好采空区内束管采样点的设置和预埋、取样分析工作,每天对 112202 综采工作面进行人工采样分析,每周出具一次采空区防灭火预测预报分析报告,报通风科、总工程师审阅。采空区束管及采样点设置要求如下:、综采工作面距停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