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措施1203 工作面煤层极不稳定。下部区域煤层 0.5 到 1.5 米不等,上部区域煤层厚度达 3 米左右,在加之该工作面的上回风巷,存在大量的顶板积水。这样给工作面回采时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现结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相关要求,根据该工作面的上述基本情况,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如下:1、对该工作面上部 8 米区域内的煤层采取留底煤的方式进行回采,回采高度控制在 1.9 米。在回采时,顶板下沉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加打托梁柱支护。2、工作面上安全出口必须架箱支护,支护高度不小于 1.6 米,支护上邦及两帮必须用优质楼条背紧背严,支护柱梁的柱窝深度不小于 0.4米,并用长度不小于 50 公分、厚度不小于 0.2 米的木板进行“穿靴”。3、该区域内的点柱支护左右间距不小于 0.8 米,所有点柱都必须穿靴,且保证柱窝深度不小于 0.4 米。4、工作面上部 8 米区域内的煤层底板坡度不大于 35 度,在局部区域无法控制坡度时,应在该区域布置人行梯步。5、上安全出口形成后,必须设置保险绳,确保上下行人安全。6、施工该区域时,当班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要求工程质量。桃山煤矿技术科201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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