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烧焊安全技术专项措施井下烧焊安全技术专项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 223 条之规定,在井下主要硐室、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为确保井下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如下:一、施工时间:2012 年 3 月 12 日时至时二、施工地点:1605 工作面三、施工内容:烧焊四、参加施工人员:安监员、瓦斯员、烧焊工一人及相关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五、施工负责人:(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前,指定安全检查员和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检查和督导,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周围 10m 范围内应彻底清扫浮煤、渣及其它易燃物,在周围洒水防火,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2、在工作地点,
2、必须有专用灭火软水管,并保证水流正常充足,长度足够。其它工作地点首先检查 20m 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事前要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且工作前要认真对其检查是否可靠,工作时首先在烧焊处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及时汇报调度部门,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3、烧焊的工作现场必须备有 2 只干粉灭火器,2 把防火掀及不少于 0.2m3 的防火沙,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处理好后方可施工。4、施工过程中,对现场的瓦斯浓度要在烧焊前、烧焊中和烧焊后进行不断地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 0.5%或遇到停风时,必须立即停止气割、烧焊工作
3、,并切断电源,熄灭火种,待恢复检查无误后方可施工。5、所使用的电焊机应有专职电工拆电源,烧焊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措施操作。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要可靠接地,电焊机电源侧应有绝缘保护。工作中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停电。6、烧焊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措施施工,持证上岗,防护用品穿戴齐全。电焊钳带电时严禁乱扔乱放。7、施工时,必须首先检查顶板和两帮的支护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处理好以后方可施工。8、施工过程中,要顾及周围情况,要将巷道两帮前后 20m 范围内的电缆用铁皮或水泥盖板保护好,对易燃易伤物品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严禁损伤。9、施工过程中,所以施工人员必须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严禁随意行动
4、,施工中工序穿插要适当,各工作人员要相互配合,严禁其他人员从施工地点通过。10、烧焊施工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洒水,将烧焊中落到地面的焊渣进行清理,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1 小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直至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11、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员及施工负责人要严把安全关,各施工人员要各负其责,确保安全施工,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施工队分管领导担任。12、技术要求:电焊机型号:BX -315 型,使用普通焊条,电焊时电弧要稳定,焊接处不得有沙眼或气泡等缺陷。13、本措施经领导审批后,在施工前,施工负责人组织所以参加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作好签字记录,在施工中要严格按措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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