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理储煤仓安全技术措施讲解了2009年6月5日至15日在地面储煤仓筒内进行清煤作业的时间、地点以及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该文件描述了由主井运输队组织清煤工人和专职放炮工,并由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协调每次放炮前的工作。为了确保通风良好,清煤前需将储煤仓内的煤拉空并接入500W照明灯以保证充足照明。人员进入储煤仓前,必须由通风区瓦检员检查瓦斯及有害气体浓度,确保瓦斯浓度低于1%且有害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后才能进入。进入时,需要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和便携式瓦检仪器,并通过固定好的保险绳从梯子下降。若出现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发出信号并撤离。工具使用尼龙绳送入,到达作业地点前需检查
2、煤壁情况。在挖炮眼过程中需随时观察四周煤壁状况,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对于温度过高的炮眼要采取降温措施,确保温度降至室温后再放入炸药。所用炸药须为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产品。为防止漏电,在连接放炮线时对靠近储仓壁10米范围内的放炮线用矿用高压胶布包裹。爆破时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超过450g,爆破前需洒水降尘,并确保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放炮后至少等待30分钟待炮烟散尽再进入处理煤壁,虚煤处理完毕后才可进行下一次作业。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度,处理拒爆残爆按规程执行,并在储煤仓上下设置警戒。清理储煤仓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地面储煤仓清理工作,特别是涉及爆破作业的情况。此文件主要针对参与储煤仓清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清煤工人、放炮工、瓦检员、现场负责人等。它不仅适用于具体的2009年6月的那次作业,也适用于后续类似环境下的储煤仓清理操作,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作业过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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