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业回撤安装期间使用对拉绞车安全技术措施煤业回撤安装期间使用对拉绞车安全技术措施一、概述由于 21303 工作面上顺槽起伏坡度变化比较大,需使用对拉绞车,按照新疆公司安排,近期在 13104 工作面回撤部分支架,在 21303 备采工作面安装部分支架,为确保回撤、安装期间的安全运输,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二、成立回撤安装运输领导小组组长:赵忠贤成员:姚金忠、曹顺中、毛宗民、杨子润、黄现涛、李星伟、曹瑞朋、孟卫国、刘世杰、祝家栋、吴善山。组长负责回撤、安装安全运输的全面协调工作,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各自分管范围的工作。三、加强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回撤、安装运输期间,每班安排两名矿领导、一名科室领导带班
2、,其中一名矿领导负责回撤工作面的安全工作,一名负责安装工作面的安全工作,回撤、安装期间,综采队跟班队长要亲自在现场指挥,回撤、安装运输要由有经验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绞车。四、做好支架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1、本次回撤安装,运输线路长,一采区、二采区轨道上山巷道坡度大,21303 工作面上顺槽安装双速绞车 9 部,除切眼下放支架的绞车以外,其余均为对拉绞车,且对拉绞车型号不一致,速度不一致,管理难度大。所以支架运输是本次回撤安装期间安全管理重中之重。要安排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绞车工、信号工负责运输,在支架运输过程中,带班领导、安全员要重点关注。2、每班运送支架前,要对轨道、绞车、
3、钢丝绳、钩头、绞车压戗柱、电话、语音信号、信号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上任何一项不完好的严禁运输。3、运送支架,当遇到巷道坡度变化,上坡时跟车人员要在车辆前方,下坡时跟车人员要在车辆后方,人员在跟车时,距离运行车辆不得小于 5 米,人员不能站在钢丝受力的方向进行跟车,必须站在钢丝绳受力的反方向处。4、21303 上顺槽绞车运行时,除跟车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在巷道内行走,一采区轨道上山、二采区轨道上山运送支架时,斜巷内除跟车人员,斜巷内不得有其他任何人员在巷道内行走或作业。在支架运输期间,跟车人员必须携带对讲机,且对讲机处于常开状态,在支架运输过程中跟车人员时刻与绞车司机保持联系
4、,发现问题及时打停点给绞车司机,待问题查明后方可进行运输。在 21303 上顺槽绞车运行前,在绞车滚筒前的戗柱上吊挂一张钢筋网,防止绞车钢丝绳断丝时伤害绞车司机。平巷人工推车,推车人员只准在支架后方推车,严禁站在支架两侧推车,以防支架歪斜、翻倒伤人。8、设备运输期间,要坚决做到“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三固定的原则。9、运输期间,每班安排专职电工,专职绞车检修工对所有绞车的电气开关、钢丝绳、钩头及“一坡三挡”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回撤期间,每班必须对各部绞车的钢丝绳进行检查。生产班重点对钢丝绳进行断丝等外观检查,发现问题要记清位置并及时汇报值
5、班室;检修班则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包括测点位置、绳径、断丝、锈蚀、涂油、检查人、检查日期、存在问题等内容)。10、绞车司机使用绞车前,首先检查绞车稳设是否牢固,信号是否畅通、灵敏可靠,钩头、钢丝绳及绞车制动闸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11、车辆连接必须使用标准插销、标准三环链;平板车要用专用车销,且有可靠的防窜销装置。12、21303 上顺槽绞车运输线,每隔 50m 安装一盏红灯,弯道、变坡点处加设红灯信号。13、绞车的声光信号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信号工要坚守岗位,传送信号清晰、准确,绞车司机要精力集中,并确认信号无误后,方可开车,严禁无信号开车。14、把钩工摘挂钩要准确无误
6、,车辆停稳并可靠阻车后方可摘挂钩头。15、绞车钢丝绳出现别卡或其它故障时,必须先缓慢停车后,用临时阻车器掩好车,然后再松绳处理,严禁用手脚直接处理正在工作中的钢丝绳。16、液压支架运输过程中,绞车司机要时刻注意钢丝绳张紧情况以及绞车的稳固情况,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严禁生拉硬拖。17、绞车运输过程中,提、放时,只能使用慢速,严禁使用快速。18、车辆在运输前,必须由跟班队长、班长或验收员检查封车的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输。19、运输过程中必须坚持使用设备运输交接单,交接单一式三份,交接单由综采队开具,中途运输过程中移交给机运队和准备队,每个区队接到交接单后都要核对运输设备类型,数量等。运输结束,保证设备从源头到升井、入库等都无丢失、无损坏。五、绞车司机正规操作程序1、21303 上顺槽共安装 9 部双速绞车,其中 8 部绞车为对拉绞车,编号为:11#-19#,单号绞车在巷道下帮煤墙安装,双号绞车在巷道上帮煤墙安装,绞车对拉时必须由信号把钩工(跟车工)与对拉绞车司机与进行联系,联系方式采用二去一回打点联系,即信号把钩工先发出运输信号,绞车司机确认运输信号,信号把钩工再发出运输信号。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