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口及井下电气焊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井口及井下电气焊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为认真执行“注重细节、规范管理、防微杜渐、保证安全”的管理新理念,为确保井口、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规范井下特殊作业秩序,根据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井口、井下电焊、气割作业规定如下: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制定与相应电焊、气割工作相配套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后述要求审批后方可施工。否则无措施、措施不到位,禁止作业。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2、工作前,施工单位的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附近的电话线路进行检查,保证通讯畅通,否则不得工作。3、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按要求检查保证所带下井的
2、各种气瓶联接件、阀件、胶管接头等不得沾染油脂,否则应予以更换。4、进行气割工作前,必须检查氧气、乙炔软管和割炬等连接阀件,不得有漏气现象。5、使用电焊、气割工作前,施工单位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消灭电气失爆;并对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顶板情况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同时,要有专人清理工作地点前后 10 米范闱内的浮煤及其他可燃物。6、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在运送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碰撞,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运送工作,两瓶在运送过程中,不可乘坐同一罐车下井。严禁疏忽大意碰撞气瓶部件。7、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前,由瓦检员对工作地点前后 10 米范围内的风流、顶
3、底板(含溜槽下)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瓦斯浓度大于 0.5时,严禁作业。并在作业现场、进风侧悬挂便携式瓦检仪,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8、进行电焊、气割工作,电焊、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签字。进行气割作业时,每次作业配两名气割工,一名负责气割,一名负责气瓶管理。携带至井下火种有专人管理,禁止遗留井下。割炬专用,绝缘用具、保护用品齐全。9、在工作地点配备至少两台合格的灭火器、一只消防水桶、消防沙袋(每袋不少于 5Kg,至少在 5 袋以上),并对工作地点前后 10 米范围内的电缆、皮带等易燃品进行遮盖,防止火星溅上。10、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
4、,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对工作地点前后 10 米范围内的煤尘、油污等易燃物进行消扫,且该范围支护合格,否则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1l、工作前,必须提前接通洒水管路,准备合格的洒水用具,区队安排专职洒水工对工作地点前后 10 米范围内进行认真喷洒, 确保作业安全,并要在作业过程中派专人负责洒水。12、电焊、气割工作严禁同时进行,严禁工作地点平行作业。工作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且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在进风侧;各类气瓶要距工作现场火源 15 米以上,氧气与乙炔瓶间距 5 米以上,不得平放,不得放在支护不可靠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13、工作人员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看清、看准自己上、
5、下、左、右、前、后的各种物品、工具,该清理的一定要清理,以免出现异常。准备割掉的物品,要用镀锌钢丝绳系牢,以免割掉时坠落井筒伤人。14、在井筒作业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且要挂在略高于腰部的牢固位置。15、在井下重点防火、防爆区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还需制定专门的防火、防爆措施。二、对作业期间的有关要求1、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时,凡使用电焊、气割的单位必须由单位队长现场监督。安监员、瓦检员、队长、洒水工、电焊气割工必须始终在现场并在技术措施上签字,施工完成后交矿安监科备案,工作期间,由队长协调落实本单位安全、质量工作及分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其他作业人员搞好自
6、主保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2、作业过程中,电焊机开关闭锁由专职电工负责,不经允许严禁送电;电焊、气割地点前、后 5 架支架升紧、升牢、手把打到零位,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得乱动操作手把。3、工作时,应每工作 5-10 分钟,至少间隔5 分钟,对工作区域进行洒水,且保证工作地点下方必须潮湿,以保证熔渣落地时及时熄灭,凡烧掉的物料及煤巷底板必须洒水降至常温。4、工作时,用废的焊条头及炽热物不得乱扔,必须设定专人收集后,按要求集中处理,以防引燃其它物品。5、工作时,有油桶及密闭容器的地方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6、工作时,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割工作,以保证安全。7、在采用电子线路技术控制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防止电控系统受到焊接电流冲击的措施。在井筒气割、电焊作业时安监员、队长、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做好施工指导,严防伤到钢丝绳;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杜绝与钢丝绳形成回路。气割时离钢丝绳较近时,应用阻燃、耐高温的采料对钢丝绳进行包裹防护。8、在井口、井下电焊施工工作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检查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是否良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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