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关于恢复供电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煤矿关于恢复供电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2013 年 9 月 23 日上午 10:06 分,接响水安监站电话通知:“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停止井下一切活动”。矿安排利用该期间进行地面线路与配电设备设施停电检修,编制措施贯彻后实施,检修停电时间自2013 年 9 月 23 日 16:00 点至 2013 年 9 月 24 日 18:00 点。为确保恢复送电时排放瓦斯的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恢复供电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一、矿井基本概况1、位置:矿山位于盘县县城以南,距响水镇 2 公里,距盘县县城(红果)38 公里,属盘县响水镇所辖,交通便利。开采
2、范围极值地理坐标:东经 10434011043432,北纬:252626252739。井田面积为 1.4286km2,属突出矿井。2、通风: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通风,主井、副井为进风井以及作为运输及提升物料、行人任务。风井回风,通风系统结构简单,矿井安装有两台 FBCDZNo18轴流式风机,配套电机功率为 2110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通风路线:由地面主井(副井)轨道运输石门(皮带运输石门、水泵房)3 号联络巷(5 号联络巷)行人上山(轨道上山、绞车硐室)(10501 运输巷10501 采面10501 回风巷10501 专用回风巷)1455 回风石门回风斜井地面。
3、10503 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由地面主井(副井)轨道运输石门(皮带运输石门)三号联络巷行人上山10503 回风巷工作面10503 回风巷10503 专用回风巷回风斜井地面。10503 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由地面主井(副井)轨道运输石门(皮带运输石门)三号联络巷10503 运输巷工作面10503 运输巷回风斜井地面。二、成立恢复送电排放瓦斯领导组组长:杨育辉(矿长)副组长:王志刚(总工程师)成员:周慈友(安全矿长)黄彬(机电矿长)刘情武(生产矿长)邓取林(通风组长)茶国朝(技术组长)黄礼兴(电工)黄德章(电工)邵林书(安检组长)刘经益(调度主任)杨海鸥(监控组长)邹阔(瓦检员)邵征猛(救护队员)方
4、彦举(瓦检员)聂东平(救护队员)蒋泽邦(瓦检员)黄小毛(救护队员)邹信明(瓦检员)吴有福(救护队员)邹荣林(瓦检员)邓幸福(救护队员)詹志盘(瓦检员)黄礼兴(电工)黄德章(方启帮)组长杨育辉负责此次恢复送电排放瓦斯的全面指挥、协调工作;副组长王志刚负责组织制定恢复送电排放瓦斯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实施方案实施工作;安全矿长周慈友负责此次恢复送电排放瓦斯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生产矿长刘情武负责此次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及现场指挥、通风系统的调节及现场瓦斯排放工作;邓取林、茶国朝负责此次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地面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工作(防爆门的开、关控制及主扇风机吸风口和出风口的瓦斯浓度监测工作);机电
5、矿长黄彬:负责此次恢复送电的机电全面管理工作。各成员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具体实施工作。领导组下设调度指挥中心,地点设在调度室,领导组组长负责此次恢复送电排放瓦斯的全面指挥工作,调度值班人员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调度指挥中心电话:0858-2128525,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刘经益、刘经一、吴有平。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小组:1、瓦斯排放组组长:邓取林副组长:邹荣林成员:方彦举、聂东平、蒋泽邦、黄小毛、邹信明、吴有福、邓幸福 、詹志盘负责此次恢复送电排放瓦斯的瓦斯排放工作。2、安全监督检查组组长:邵林书副组长:袁可飞成员:邵林等袁可飞、赵树学、黄永安负责此次恢复送电排放瓦
6、斯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3、恢复送电组组长:黄彬副组长:黄德章成员:方启帮、黄礼兴、杨汉俊负责此次恢复送电排放瓦斯的送电工作。4、地面监测操作组组长:茶国朝成员:杨海鸥、屠定燕、许懋负责此次恢复送电排放瓦斯的防爆门开关控制、地面瓦斯监测及检查工作。5、后勤保障组组长:何传凯副组长:龙再伟成员:邓永刚、罗德海负责此次恢复送电排放瓦斯的物资供应等保障工作。三、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实施步骤1、维修结束后由机电副矿长向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汇报维修结束,由调度员(监控人员)汇报停电区内瓦斯情况,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逐步恢复送电。2、恢复地面供电后先将监控电源送好,由技术负责人根据监控数据显示各井巷地点的瓦斯浓度分析,决定是否对各区域进行送电。3、恢复地面供电前矿方组织恢复送电组相关技术人员检查工业广场、主扇风机供电线路、设备完好情况。4、以上一切完好后,由恢复送电组长下达命令,由黄德章启动一号风机的一级主扇,关闭防爆门,进行负压风排放瓦斯工作。5、首先开启主扇 30min 后,由救护队人员、瓦检员由副斜井(主斜井)沿线进入检查瓦斯、关闭沿线风门至总回风井。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