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主排水泵房动火安全技术措施井下主排水泵房动火安全技术措施一、工程概况:井下主排水泵房正在进行主排水泵安装工程,为了确保安装工程顺利按计划完工,需集中三天在井下主排水泵房进行管路焊接作业。特制定现场施工动火安全措施。二、工作时间为:2014 年 10 月 4 日-10 月 5 日 16:00-23:30三、现场负责人:庞小平、杨殿坤四、安全技术措施:1、当班带班领导对主排水泵房管路焊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安全部指定安全员在现场安全检查,;救护队指定两名兼职救护队员在现场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并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处理。2、现场应配置专职瓦斯员、洒水及防灭火人员,至少备
2、有 2 个以上合格灭火器和 0.1m3 沙子,同时要接好防灭火供水管路,并保证水源充足。3、焊接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应有专人负责喷洒水。4、焊接作业前,检查工作地点 20m 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 1.5%,方可进行作业。工作过程中,瓦斯员要随时掌握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的变化情况。5、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装置,防止切割、焊接时金属熔滴落下引起火灾或烧伤其他人员。6、工作地点前后 10 米范围内严禁放置可燃性材料,20m 范围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若有各种油类等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清理干净。7、焊接用电缆与电焊机必须用线鼻子压紧,接触良好,并用螺帽紧固,接线柱必须有防护罩,电焊机必须接地良好。8、电焊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由专职电工检查处理。9、遇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向调度室汇报,及时予以抢救。10、停送电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严禁擅离职守。作业人员应在确定停电无误后,并进行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电焊机电源线检修、拆除工作。11、焊接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1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任何危险存在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2014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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