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治瓦斯安全措施讲解了煤矿企业为确保“安全第一”方针的贯彻实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一系列瓦斯防治和监控措施。该文件描述了具体的瓦斯防治方法,包括每班的瓦斯检查次数符合规程规定,并且要求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位置交接班并记录,确保无空班漏检和虚报现象。机电检修停风超过30分钟需提前报告通风矿长或队长同意后才能停风,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并设置警示标识。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拆除设备并封闭,切断导电体。排放瓦斯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根据浓度不同采取相应审批程序。井下电器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并且实现风电、瓦斯电联锁。每个工作班次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随时观测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瓦斯
2、检查要做到三对口,每日上报瓦斯日报给矿长和工程师审阅。建立瓦斯鉴定制度,定期进行瓦斯检查鉴定。同时,防治瓦斯安全措施还涵盖了详细的瓦斯监控措施,如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安装传感器、下井人员佩戴携带式瓦斯检查仪等,确保监控系统具备不间断电源、备用电源、防雷电装置等功能,保障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所有数据保存一年以上。防治瓦斯安全措施适用于各类煤矿企业,尤其是那些存在瓦斯风险的工作环境。本文件旨在指导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确保生产安全。具体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井下作业场所、机电检修区域以及需要停风或排放瓦斯的特殊地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瓦斯爆炸和其他相关事故的风险,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规范化的操作指南,帮助其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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