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一)采煤区队:1.负责煤层注水钻孔的施工,施工必须在工作面投产验收 3 日前完成,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出的注水钻孔孔口必须做出明显标记和孔号并挂牌管理。2.负责煤层注水封孔器的安设和撤除工作,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把注水封孔器以及注水流量表完成安设工作,同时负责第一次安设时的供水管连接以及试注水工作。在工作面生产交接时一并交由采煤单位进行日常管理。3.负责煤层注水的记录台帐,损坏、失效封孔器的更换维修等。4.负责提供煤层注水连接用的高压供水管,在工作面生产 24 小时内连接好,并开始进行煤层注水。高压供水管在工作面煤层注水完毕后由采
2、煤单位收回。2.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负责对煤层注水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煤层注水高压管、封孔器、注水表、阀门等的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撤除、损坏。封孔器、注水表损坏维修更换,高压管、阀门等附件损坏由采煤单位负责维修更换。3.当煤层注水封孔器外移后,当班由采煤区队负责将注水高压供水管连接好,并保持进行煤层注水。当出现封孔器损坏、注水孔处煤体向外渗出水时,及时关闭注水阀门。4.正在注水的每个注水孔实行挂牌管理,管理牌由通防科负责提供,内容包括:地点、编号、管理单位、安设时间、责任人等。区队每班要落实当班跟班干部和一名职工负责煤层注水的管理工作。5.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煤层注水孔 15 米时,采煤单位及时将封孔器
3、撤除后依次向外安设。工作面距停采线 10 米时,采煤单位及时将封孔器撤除。(四)考核规定:1.施工的注水钻孔不合格,每孔罚款 200 元,扣考核 1 分,并重新施工;不按期完成,每拖一天罚款 300 元,扣考核 2 分。2.煤层注水设施不能按期安设,每拖一天罚款 300 元,扣考核 2 分;安设不合格,每孔罚款 100 元,扣考核 1 分。3.随意停止煤层注水,每孔罚款 200 元;损坏、失效不及时处理,影响煤层注水的,一次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 200 元,扣考核 1 分,并限期整改;无管理责任牌、不落实管理责任者,每孔罚款 50 元。4.移设封孔器、连接注水管、设施维护维修等问题,互相推委扯皮、不积极处理整改,影响煤层注水工作的,对两方责任单位均罚款 500 元,扣考核 4 分;并对单位正职罚款 100 元、副职罚款 80 元;对其主要责任单位加罚 50%。5.出现人为损坏注水设施的,按损坏设施价格的 13 倍进行罚款,性质严重的严肃处理。在上级检查中被查处问题的,加倍进行考核处理。6.对考核罚款由区队正职各承担 10%,副职承担 8%。7.采煤工作面在生产期间能保持正常煤层注水,没有出现较大问题的,工作面结束后,对采煤区队、通防科、专业组等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4.掘进工作面其它综合防尘措施照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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