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与本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1、工程的基本概况;2、本工程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描述;3、与高处作业安全作业有关的特殊情况的描述。(注:如果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中已经有所描述,本条不必再重复描述,但须加以说明,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已有描述) 。二、安全监理依据(仅为高处作业有关规定,其他依据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中已有说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2、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3、高处作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基本要求:1)高处作业的安
2、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
3、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2、临边作业: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头层墙高度超过 3.2m 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 3.2m 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
4、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桩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 0.5-0.6m。坡度大于 1:2.2 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 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加设栏杆柱;、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 50-70cm 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 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
5、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 30cm 长的 L505 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 10mm 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 80*6 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 能经受任何方向的 1000N 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 18
6、cm 的档脚板或 40cm 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 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 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洞口作业: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 10m 设一道安全网;、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施工现场通道附件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楼板面等处边长为 25-50cm 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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