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煤系统安全措施输煤系统安全措施1. 输煤控制室、皮带间、转运站、煤仓间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建筑物标志牌、“禁止烟火”禁止标志牌、“防火重点部位”文字标志牌及“必须戴安全帽”和“必须戴防尘口罩”指令标志牌。2. 燃料输煤机械主要设备及一般辅助设备中部醒目位置,应装设设备标志牌。3. 输煤皮带两侧人行道应安装防护遮拦,并在遮拦上装设一定数量的“禁止跨越禁止标志牌。4. 输煤皮带尾部滚筒应装设防护网。较长的输煤皮带应设置通行桥(跨越桥)及其防护遮拦,并在遮拦上装设“从此跨越”指令标志牌。5. 沿输煤皮带的各重要工作地点,应设有皮带启动的预警告电铃。输煤皮带两侧人行道均应装设事故停机的“拉线开关”。
2、6. 输煤皮带的廊道及各种有关设备间入口,应装设“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禁止标志牌。输煤廊道两侧或中间位置,应有良好的照明。7. 输煤皮带及各种有关设备旁边的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拉紧皮带的重锤周围应装设遮拦。8. 输煤系统各吊装孔应加装固定式防护栏杆,并在栏杆上装设“当心坠落”警告标志牌;吊装口加有盖板的,盖板上应标有禁止阻塞线。输煤系统落地驱动装置周围 0.8m 处,应标有安全警戒线。9. 输煤系统转动设备联轴器、液力耦合器等转动部分应装设防护罩,并在防护罩上标注设备转动方向。输煤系统各转运站应有除尘设施。10. 原煤斗进煤口上面应装有篦子11. 堆取料机、抓煤机抓斗区域醒目位置,应装设“工作
3、现场,禁止通行”禁止标志牌。12. 调车区域周围应装设固定防护围栏,围栏每个入口及围栏四周应装设“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标志牌,标志牌间隔不应超过 15m。13. 卸煤机械主要设备及一般辅助设备醒目位置应装设设备标志牌。卸煤机械行走、驱动部分的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机械伤人”警告标志牌。14. 卸煤机械转动设备的联轴器应装设防护罩,并在防护罩上标注设备转动方向。按照规定,卸煤机械竖直梯高度超过 3m,应装设护笼。15. 翻车机周围应装设固定防护围栏,围栏入口门应上锁,并装设“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标志牌。16. 各种运煤、卸煤机械操作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窗户应加装防护栏杆,门应加装闭锁。17. 轮斗机应有保持完好的梯子及围栏18. 卸煤沟、储煤场等处应设有音响信号,使卸煤工人及时知道机车的到来。19. 门式或悬臂式堆取料机、桥式及龙门抓斗机等卸煤机械应装设防风用锚定器。夹轨器或防爬器。20. 卸煤沟或卸煤孔上应盖有坚固的篦子,篦子的网眼一般不应大于 200mmX200mm.21. 输煤和卸煤系统区域内消防器材,应按规定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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