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井凿岩爆破安全措施讲解了在矿井中进行凿岩爆破作业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严格的安全规定。打眼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光爆图表操作,确保打眼的平、准、直、齐,并预防断钎;同时,在打眼前需检查工作面有无残药和瞎炮,严禁在残眼上继续打眼。打眼期间禁止进行任何与打眼无关的工作,且打眼与装药不可平行作业。放炮时,井盖门必须打开,所有人员撤到距井口棚20米外,切断井筒内一切电源。装药前要清理炮孔内的岩粉,潮湿或有水的炮眼应加防水套以防止炸药受潮变质。放炮后班组长、信号工及安全检查员需清扫浮矸,检查井壁围岩并处理危岩。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确保通风良好,通风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重新连线起爆、另打新炮眼等规定,严禁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风带连接头要绑扎牢固,雷管与炸药不能同时运输,爆破母线及联接线避免接触导电体。主副井凿岩爆破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及其他非煤矿山企业中涉及井下凿岩爆破作业的相关人员。具体包括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负责设备维护和管理的工作人员。该文件为上述人员提供了详细的作业指导,确保他们在执行凿岩爆破任务时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人身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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