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管理制度1、工程建筑用材料,根据所需实行统购统管。2、各单项用材料由单项班组作出需求计划,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确定所需购置签字报与材料员,材料员将材料计划单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进。3、工程所需消耗,材料员根据所需由材料员随时购进,库房内不准积压。4、单项工程各类材料,根据本单项所需,计划时不能超出实际所需的 1%。5、工程所进行工地材料,交于库房统一保管,单项支出后实行丢失、损坏赔偿制度。6、材料员采购材料时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将各类材料报价单报与公司总经理审批,作到“货比三家”后方可确定供应商。对既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准购进。7、材料员购进材料交于工地保管员当面点清材料数量,开据三联单签字,并由工程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库。8、材料员购进材料三联单由保管员一份,材料员一份,供应商一份,结账时实行三联对账方式予以结账。9、如发现合伙虚开材料入库单,弄虚作假,欺诈行为时,当事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0、材料购进后,材料员在每两天之内向公司总经理申报签字,超出两天材料款不予报结。11、材料入库后,保管员要进行下账并在一星期内,将三联单报与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财务部门与每一个供应商核对结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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