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讲解了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制度规定。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以及其他管理上的缺陷,并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则需要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才能排除。安全隐患排查遵循属地负责原则、分级管理原则和“四定”整改原则,其中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原则。具体措施包括治理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落实、治理机构人员确定、时限要求以及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2、此外,安全部定期组织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相关台帐和档案,并按分工实施监控管理。对于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由分管领导组织技术鉴定和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直至隐患排查验收合格。矿长需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确保所需资金落实。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处理发现的事故隐患。存在隐患的队组负责人及跟班安监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监督隐患整改情况。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必要时撤离作业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且积极整改效果良好的队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不积极处理隐患或因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进行从重处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工作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该体系旨在指导煤矿企业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如何系统化地识别、评估和治理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通过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具体的整改措施,帮助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流程,便于监督和考核。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