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为快速、及时、妥善处置我市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加强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增强预防意识,做到有备无患,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攻坚能力,切实做好应急抢救的各项措施, 为提高我市公安机关应对突发性事件和重特大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处置能力,设置实战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
2、市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燃放等环节发生爆炸,造成一次死亡(含失踪)3 人以上,或重伤 5 人以上的事故现场。三、组织领导对重特大民爆物品、 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实行统一指挥、 分级实施、责任到人的指挥机制。为及时、快速、稳妥处置我市范围内的重特大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市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指挥长,市局其他局领导任副指挥长,指挥中心、治安、刑侦、交警、巡特警、装财、法制、消防、宣传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四、处置程序(一)启动预案在接到发生重特大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了解
3、、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涉及或影响范围, 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并按照有关程序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上报事故情况。迅速通知各成员单位组织警力赶赴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总指挥,做好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视情设立不同方面的现场工作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处置工作有序地开展。(二)现场处置1.现场交通管制和警戒组。2.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组。3.现场医疗救护组。4.现场救援处置组。5.后勤保障组。6.案件处理组。7.预备机动组。五、事故报告重特大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后,所在地公安机关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立即报
4、告市局指挥中心和治安部门。市局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局领导报告,并根据市局领导的指令,向有关部门发出出警指令。同时按规定做好事故处理的报告工作,上报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六、 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指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到有备无患,常抓不懈。(二)要加强演练。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增强忧患意识,并根据本地区的不同情况,做好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和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把损失减低到最底限度。(三)要协调配合。各县区公安机关要组织抽调专门警力,成立专门应急队伍,随时准备应对各种重特大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在应急救援中各警种要协调配合,加强联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绝不允许马虎应付、推诿扯皮,影响事故救援。(四)要保障畅通。各县区公安机关在处置重特大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过程中, 要保障信息渠道的畅通, 及时反馈现场信息,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完成。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