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措施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措施井下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气焊、气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杭来湾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一、人人员安排与职责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副)队长_ ,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工长_ ,指挥焊割作业全过程。2、瓦检员_,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0.5%时禁止焊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指挥。3、安监员_,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4、施焊人员_,按工艺要求
2、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5、参与焊割工作的其他人员_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辅助焊割工作和预备灭火,焊接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_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6、带火人员_。二、焊接前的准备二、焊接前的准备1、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比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摔碎、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2、清楚焊割地点前后 10 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处必须有可靠的迷惑供水管路,并有喷洒水人员负责洒水,应至少备有 2 个 8Kg 灭火器。3、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下风侧
3、 10 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 米。三、具体作业三、具体作业要求要求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电气焊作业,严禁其它地点气焊、割作业。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 内部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和术措施,并在现场签字,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4、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并将便携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 5
4、m 的地方, 便携仪报警点为 0.5%;带火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登记火种使用情况;现场作业人 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5、进行气焊、割作业如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6、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磷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7、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瓦检员及安监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
5、体和粉尘浓度,只有检查作业地点附近 20m 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方可进行作业,当作业地点附近 20m 范围内巷道瓦斯或煤尘超标时,严禁焊接作业。 8、作业过程中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且有一人站在焊割点上风 2m 处手持灭火器,作好灭火准备。 9、瓦检员每 10 分钟测量一次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立即停止作业。10、焊工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11、作业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气源,将火焰关掉。12、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
6、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13、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四、后期处理四、后期处理 1、焊割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焊后留守在工作地点检查 1 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焊割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井下存放。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措施现场贯彻签字:组织贯彻人:施焊人员:作业负责人:焊后留守人:喷洒水人员:安监员:瓦斯检查员:携带火种人:焊前及焊接过程检查:焊前及焊接过程检查:瓦检员(签字):;CH4 浓度:(检测时间:时分):通风情况:安监员:安全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其他安全情况:作业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安监员填写)作业结算时间:年月日时分。(焊后留守人填写)焊后检查:焊后检查:作业场所现场清理完毕,焊后留守人(签字)观测 1 小时后,确认无遗留火种及其他隐患,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签字:在 1 小时内向施焊地点所属调度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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