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瓦斯安全措施计划讲解了矿井中防止瓦斯积聚和超限的具体措施,强调严格执行有害气体检查制度。该计划指出每年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并上报结果。为确保安全,特定人员下井时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光学瓦斯检测仪,并且每次检查结果需记录在案以实现三对口管理。文中还规定井下不得出现瓦斯积聚或超限现象,若因通风机停止运转导致瓦斯积聚,必须制定排放措施并按规执行。瓦斯检查员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并做好记录,杜绝空班漏检和虚报数据。临时停风地点应立即断电撤人,设置警示标志;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满足条件后才能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对于不同浓度的瓦斯超标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排放处理流程,包括由通风部门负责排放或总工程师组织排放等。最后,该计划强调长期停风区要及时封闭,排放瓦斯工作要严格控制风量,避免“一风吹”,确保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并且每次排放都要做好记录。防治瓦斯安全措施计划适用于煤矿开采行业,特别是涉及瓦斯管理的各类矿山企业。具体而言,它适用于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以及独立的排水工、安监员、通风工等下井工作人员。该文档旨在指导这些人员如何正确地监测和应对矿井中的瓦斯问题,保障作业安全。此外,它也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了规范化的操作指南,有助于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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