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重于奇迹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 我是来自分局机关的,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生产,责任重于奇迹”。提到安全,首先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发生在 2010 年的一次中国矿难救援史上的奇迹。2010 年 3 月 28 日,山西王家岭发生煤矿透水事故,153名矿工被困井下, 经过紧急抢救, 其中的 115 名矿工坚守了八天八夜以后,被成功救出。一时间媒体舆论铺天盖地而来,纷纷赞扬这是中国矿难救援史上的奇迹。然而,当我们沉浸在这奇迹的喜悦中时,是否曾想过,在这个奇迹背后的代价是什么?奇迹的背后是另外 38 名员工的生命,是 38 个从此支离破碎的家庭,更是在我们头上
2、被重重敲响的安全警钟!奇迹之所以成为奇迹,正是因为它的不可复制性。我们能够指望每次事故之后都能有这样的救援奇迹吗?我想在座的各位都和我一样,愿意看到的是我们有一个平平安安的生产环境,而不是将安全生产的希望寄托在救援奇迹上。我们应该深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万无一失。因为安全关乎生命,安全才能带来效益,安全就是一切的一切!安全生产关乎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保护生命安全是我们对她的最基本的尊重,也是所有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对于安全生产来说,一时的疏忽就可能让无数生命在瞬间逝去。2010 年 11 月 15 日,造成 58 个生命被熊熊大火吞没的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火灾事故,不正是因为一
3、时的疏忽大意无证上岗而造成的吗?安全生产关乎企业效益。企业的效益源于安全的保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安全。试想,没有安全,我们的生命何从保障?没有安全,我们的生产何谈顺利进行?没有安全,我们的企业效益岂不是天方夜谭?大家是否还记得,曾经风光无限的湖南路桥集团公司为何至今还一蹶不振?这是它不重视安全而导致凤凰大桥轰然倒塌的结果啊!无论是对生命的尊重还是对企业效益来说,安全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安全生产也被屡屡强调,但是我们看到的事实却是:事故不断,责任却从未被真正落实。2010 年 3 月 1 日,内蒙古骆驼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事故共造成 32 人死亡、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853
4、 万元。当我们还在为这起重大安全事故而悲痛不已,尽一切努力拯救生命的时候,同年的 3 月 16日石林彝族自治县又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 5 人遇难,7 人重伤。3月 28 日,深圳市宝安区一处在建楼盘的吊塔折断,造成 5 人死亡,1 人重伤。这些事故之间都仅仅相隔十几天,面对如此高的事故发生率,我们不禁要问,安全法规何在?安全责任何在?据统计,中国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就有三十几部,各地方政府针对安全生产也都制定了各自的规定。然而,就是在这样严密的法律体系之下,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却屡屡发生,以煤矿安全为例,每当发生特大矿难,全国照例要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可是年年检查,年年矿难,一切都
5、没有改变。造成这种现象最重要的原因,正是在于法律未被贯彻,责任没被落实和追究。“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对于安全生产,我们要不断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工作不能允许有半点的麻痹大意,我们必须强化安全意识,事事重视,人人负责,真真正正把安全工作作为我们工作的基础去狠抓落实。唯有如此,方能保证生命的安全,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保证社会的稳定。我们不能把安全工作寄希望于事故之后的救援奇迹,让我们大声地呐喊,安全工作不需要奇迹的眷顾!我们要用时刻的警惕和重视,用不懈的努力来取代奇迹!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同倡导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落实责任,继续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砂石分局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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