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中央水泵房使用非防爆工具安全技术措施井下中央水泵房使用非防爆工具安全技术措施一、工程概述:中央水泵房铺地装修,需要在井下使用非防爆工具(设备)。目前由于电动工具暂无防爆型,为了安全顺利完成安装任务,编制本措施,待审批后严格执行。二、施工地点:中央水泵房三、施工时间:2012 年 10 月 15 日-2012 年 10 月 31 日四、施工队组:机电科五、 施工内容:中央水泵房铺地装修需要使用无齿锯(属于非防爆型设备)。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前,本措施必须经矿领导及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2、施工前,必须提前准备好施工所需工具,对非防爆工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动工。
2、3、非防爆工具(设备)使用时,作业地点 20m 的井巷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地点必须配备 2 个以上灭火器和一个消防沙箱,施工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并应接有洒水水源,安排专人负责喷水。4、非防爆工具(设备)使用前,经瓦斯员和安检员同意后方可施工,当瓦斯员测得施工地点周围 20 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 0.5%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施工前将非防爆电器使用 20m 范围内地面油脂、木屑、棉纱等可燃物品清理干净,或者使用带盖子的全封闭容器进行存放。5、操用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等非防爆电器必须配带防护眼镜,非防爆电器喷射火花前方严禁站人。施工时,妥善保护好电缆及非防爆工具,电缆要布置合理,
3、严禁踩踏。6、施工地点需悬挂便携仪,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如果瓦斯浓度达到 0.5%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非防爆工具。7、电动切割机(无齿锯)工具(设备)使用工作完毕,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1 小时,发现异状应立即处理。8、非防爆工具(设备)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必须有专业电工接火,操作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严格按照停送电程序操作,不使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悬挂停电牌,派专人看护,防止触电事故发生。9、井下如使用各种溶剂和油品时,应与非防爆电器保证 20m 安全距离,严禁在同时同地点使用非防爆工具(设备)。10、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及跟矿调度和机电科调度汇 报工作情况。11、施工前严格贯彻本措施到每个施工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应签字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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