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井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副井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为切实加强副井矿井、地面运输管理,改善运输环境,规范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措施:一、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投入使用:(一)司机室必须有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二)有警铃(喇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三)撒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四)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五)列车有红尾灯。(六)机车每年年审合格。二、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车场南北大巷轨道型号用 30kg、其它轨道钢轨不得低于 22kg/m,并达到标准化要求。(二)道岔必须
2、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和电动搬道器,禁止使用非标准设施。(三)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工程一队、二队每周应对所辖区域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三、行车调度及信号符合以下要求:机车出井必须慢车以防有人力推车入井,南北大巷运输列车进出三角墩时必须确认无误依次通行,严禁抢道等现象,违者按“三违”重罚。四、机车的行车秩序必须有以下规定:(一)上车场至地面车场行驶机车 1 台,200 各碛头机车各 1 台 (工程一队 2 台、工程二队 2 台);(二)机车牵引数量为每趟 15 个矿车;(三)顶车极限位置:在地面、井下车场进行顶车作业时,矿车距离车场尾端的道岔不得小于两个矿车的距离。同时要求距翻
3、笼 2m 处设阻车器一套、阻车器至 6岔心重车道坡度调为 5。五、调车顺序(一)上车场至地面调车顺序重碴车出井时,从重车道经 2道岔3道岔,直走至 7道岔处,机车与碴车组脱离,机车沿 7道岔回走 5道岔,回空车道等空车。待人工推车翻碴完成后,由人工推车至机车处,连接完后,调空车组入井至 3道岔时,机车与车组脱离。机车沿 3道岔至 2道岔回 8道岔经 9道岔进入大巷顶空车至上车场南北空车道后,机车回至 3道岔经 2道岔到重车道拉碴车出井。(二)井底车场空车调车顺序空车进南北大巷时,从 2道岔经 3直走到 5道岔,进入南北碛头。待装碴完成运入底部车场,机车行走至 5轨岔,至 1道岔处,机车与碴车组
4、脱离,机车沿 1道岔行走 2轨岔回 3道岔、3道岔调头,至列车尾端顶车,经 1道岔进入底车场重车道到位后,机车经 1道岔至 2轨岔进入空车道,调空车组入南北巷。六、行车作业过程中司机除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必须做到:(一)严格按照灯光信号系统指示和跟车员信号指挥开停车。(二)除车场(或处理事故)以外,不得进行顶车作业。(三)在调车过程中,不得脱钩顶车。(四)严禁司机站在巷道中在车外操纵机车。(五)在行车期间,严禁司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进入车场前必须减速,鸣铃报警。七、行车过程中跟车员除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必须做到:(一)严格按运输调度员的行车指令或信号指挥机车司机发、停车。(二)负责与井底车场或其它区段机车跟车员的联系。(三)跟车时,必须站在列车最后一辆矿车上。(四)顶车作业时,不得在列车上指挥开车,严禁用木棒或其它物件顶车。(五)严禁异轨牵引,翻笼处顶车只能顶至阻车器处。以前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措施执行,本措施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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