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防治粉尘管理讲解了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防尘系统,并且明确指出未设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文件描述了主要进风大巷、主要运输巷、胶带运输机巷、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工作面、溜煤眼、输送机转载点等产尘地点各有关单位均要设齐防尘喷雾,并保证正常使用。文件规定井下所有防尘设施的拆除必须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追究责任。同时强调采区设计中必须有完整的防尘内容,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拟定防尘措施,新采区和工作面投产前要进行验收,凡是防尘系统不完善的不准投产。文件还指出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尘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 17 条的规定。通风区队、采、掘队及各单位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尘洒水工作,保持巷道潮
2、湿不干燥,消灭煤尘堆积和飞扬现象。隔爆设施的安设由通风科科管人员现场指定位置,由封闭队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采掘工作面内隔爆由采掘单位负责移挪、管理。井下粉尘测定工作由通风科测尘员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操作规程完成,并及时填表上报。通风区队每月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矿井综合防尘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不按要求进行防尘工作,损坏防尘设施或不经批准拆卸设施者,严肃追究责任。矿井防治粉尘管理适用于煤矿开采行业,特别是从事矿井管理和操作的工作人员。该文件为矿井内的管理人员提供了详细的防尘措施指导,确保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粉尘危害,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它不仅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作为检查和评估矿井防尘工作的依据。此外,该文件也为新入职员工提供了重要的培训资料,帮助他们了解并掌握矿井防尘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范。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