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用提升绞车检验中的矿用提升绞车检验中的“全速全速”概念和检验概念和检验矿用提升绞车是借助于钢丝绳牵引以实现其工作目的的设备,为确保提升绞车在运行过程中安全可靠,须定期对提升绞车进行检验。文章通过提升绞车检验过程中的总结和归纳,总结出检验过程中“全速”的概念,明确提升绞车现场检测全速的检验方法。提升绞车是矿山重要和关键设备之一,主要用于矿山竖井和斜井提升。其任务是用于煤矿金属矿及非金属矿提升和下放人员煤炭矿石矸石及运输材料的和设备等。它是联系井上和井下的重要提升运输工具,在整个矿井生产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被任命称为矿山“咽喉设备”。它能够在一定的距离内,以较高的速度往返反复运行,完成上升和下
2、降的任务。因此,促使在煤矿金属矿及非金属矿,大量中小型矿山采用斜井提升,提升绞车成为其人员煤炭矿石矸石及运输材料的和设备运送的主要手段之一。由于提升绞车是运送人员煤炭矿石矸石及运输材料的和设备工具,一旦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起安全事故。因此,在各单位使用过程中均应引起了高度重视,在此,国家也做出明确规定,用于提升人员的绞车检验周期为一年,用于提升物料的绞车检验周期为三年。但由于存在一些概念、现场情况和检验方法的差异,在安全性能方面检验过程中,容易造成一些困扰,为此,我们对此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全速全速”的概念的概念“全速”的术语在关于提升绞车的大量文献中普遍出现,但各文献和相关标准均未给出明确定
3、义,涉及提升绞车运行速度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如下: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 5.3.6.3 规定:斜坡卷扬运输速度,不应超过下列规定:升降人员或用矿车运输物料的最高速度:斜坡道长度不大于 300m 时,3.5ms;斜坡道长度大于 300m 时,5ms;在甩车遣上运行,1.5ms;用箕斗运输物料和矿石的最高速度:斜坡道长度不大于 300m 时,5ms;斜坡道长度大于 300m 时,7ms。煤矿安全规程(2006 版)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1.升降人员时的速度,不得超过 5m/s,并不得超过人车设计的最大允许速度。1.2.用矿车升降物
4、料时,速度不得超过 5m/s。1.3.用箕斗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 7m/s;当铺设固定道床并采用大于或等于 38kg/m 钢轨时,速度不得超过 9m/s。上述文件均未给出“全速”的定义,或者在什么情况下检验时,使用何种速度作为全速,规定的不明确。从字面理解“全速”,就是最高速度或额定速度。对矿山企业的在用提升绞车进行检验而言,可能有如下 3 种含义:(1) 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最高速度”或“最大速度”;(2) 提升绞车设计的最大允许速度;(3) 在用提升绞车实际使用时的最高速度。对于 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煤矿安全规
5、程规定的“最高速度”或“最大速度”,是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只能使用的最高速度,使用现场可以大于这一规定速度下的任何速度下运行。而从使用现场来看,很多情况由于受提升设备自身的限制,提升设备即使开动到最大速度也可能达不到上述的最高或最大速度。由于该速度往往高于提升设备正常提升的最高速度,势必在现场检验过程中造成了困难和充满了安全隐患,显然将提升绞车这个速度理解为检验中“全速”是比较牵强的。对于提升绞车的最大允许速度,在用提升绞车实际使用时的最高速度有可能达到该速度,但从提升绞车的现场情况来看,实际运行最高速度达不到最大允许速度的情况,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进行该类检验时,其“全速”定义或理解为:
6、“提升绞车设计的最大允许速度或生产提升绞车的厂商明示的最大运行速度”。“全速全速”的测试方法的测试方法在日常的检测检验过程过,我们都是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对使用单位提升绞车的速度进行要求的,其金属矿及非金属矿和煤矿分别如下规定:根据 AQ2022-2028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绞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第 4.2.6规定:a)斜井中用矿车运输物料时的最大速度,斜井长度不大于 300m 时,不应超过3.5m/s;斜井长度大于 300m 时,不应超过 5m/s。b) 斜井中用箕斗运输物料时的最大速度,斜井长度不大于 300m 时,不应超过5m/s;斜井长度大于 300m 时,不应超过 7m/s。c) 斜井中运输人员时的最大速度,斜井长度不大于 300m 时,不应超过 3.5m/s;斜井长度大于 300m 时,不应超过 5m/s,且均不应超过人车设计的最大允许速度。斜井中运输人员时的最大加速度和减速度,均不应超过 0.5m/s2。根据 AQ10152005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规定:a) 斜井升降人员时速度不应超过 5m/s,并不应超过人车设计的最大允许速度。b) 斜井中用矿车升降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