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大巷使用电氧焊技术措施井下大巷使用电氧焊技术措施轨道运输大巷,将安装司控道岔,为此需进行电氧焊作业。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一、施工时间:2012 年 6 月 10 日-6 月 16 日二、地点:丈八西大巷三、施工总负责人:矿级分管领导现场负责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安全负责人:当班安全员四、施工内容:使用电氧焊在轨道运输大巷安装司控道岔。五、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前一天要在矿碰头会上提出电氧焊申请,办理电氧焊联系单,相关部门人员在联系单上签字确认,调度、安监、通风部门相关领导、安监员、瓦检员施工前要提前进行措施宣贯,并到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装备和负责专项措施的落实。2、由通风工区、
2、安监部派专职瓦检员、安监员和辅助救护队员,运输机电队派警戒人员参加施工。3、运输队指派专人携带火柴为火种,其他操作人员不得携带。4、施工地点必须备有不少于 0.3 立方米的灭火专用砂和两个干粉灭火器,并备有供水软管,能够保证正常供水,有专人负责喷水。5、施工现场附近 20 米范围内要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 10 米的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施工前用清水喷洒施工点周围进行消尘。六、施工期间的注意事项:1、电氧焊作业,必须有矿级以上领导作为施工总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区域内巷道风流、顶板、支护背板后的瓦斯浓度,确保没有瓦斯积存;
3、安监员负责检查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把安全关;辅助救护队员负责遇到突发灾害时对伤员的急救,措施不落实不得开工。现场施工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辅助救护队员任一不在现场,不得开工作业。2、开工前,施工负责人要确保施工准备工作已经落实到位,施工所需工具、物品已经备齐,确认瓦检工、安监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已经到达现场。3、施工负责人汇报调度和公司调度,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分管主任及队干必须在现场严格把关。4、氧气瓶、乙炔瓶瓶帽、防护圈齐全,乙炔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各使用瓶、表、阀、枪等工具器材必须提前检查确保完好后,方可下井。5、氧气瓶、乙炔瓶上下井必须专人跟车监运,二者不得装在同
4、一矿车内,且不得与其它材料混装,氧气瓶与乙炔瓶车辆相距不低于 10 米;氧气瓶、乙炔瓶上下井装罐时不得同时把二者装入罐笼,要分两次装罐提升(空瓶除外),且不得与人同在一罐内上下。氧气瓶和乙炔瓶装运时严禁装在人车内及人车所挂的工具车内,装车后氧气瓶和乙炔瓶两侧要固定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瓶来回碰撞造成安全隐患。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2m/s,且随时做好停车准备。6、工作时,工作地点的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站立放在地上且要放稳当,严禁放在车上随车作业。氧气瓶、乙炔气瓶放置地点距明火 20 米以上。氧气瓶、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 10 米以上。7、电焊机必须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禁止将电焊机放在矿车内进行作
5、业。电焊机解接火由运输机电队专职电工操作,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沿途所用电缆线必须吊挂整齐,不得影响机车运输作业,电焊机接火采用直接从三通、四通、开关引出的办法。8、施工地点前后 20 米不得有闲人逗留。施工人员必须穿黄色反光马甲。在轨道运输大巷施工地点前后 50 米处必须放专人警戒并挂红色警戒灯,警戒灯要用三角架固定在中道心,并距地面米以上,禁止将警戒灯放在地上。9、在施工地段执行单道运行措施,并办理大巷施工联系单,机车经过施工地段时,必须鸣笛减速慢行,并准备随时停车。施工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工具、材料摆放至距离运输线路 0.7 米以外的地点放好。10、在井下运送火药的线路上和
6、时间段内(具体时间以运输调度通知为准)严禁从事电氧焊作业。七、施工完毕后的工作: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应再次洒水,并将氧气瓶、乙炔瓶等及时带上井处理,由现场负责人指派专人现场观察两小时,确认无问题,并汇报总调后,总调批准后,方可离去。八、其他注意事项:1、如遇主扇无计划停风等原因造成巷道停风,施工人员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氧电焊等工作,并汇报请示调度。如需要继续氧电焊工作,必须等恢复供风并得到调度和现场瓦检工的同意后,方可工作。2、进行电氧焊施工时,必须连续作业,如出现中断则必须重新制定专项措施并履行审批程序。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自施工前对本措施学习并签字。4、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施工。5、其他未提之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井下电氧焊安全管理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2012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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