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轨道检修期间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轨道检修期间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为确保我矿运输大巷轨道检修工程安全顺利完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连队和电机车司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一、技术措施1、机电、运输队每班必须定期检修电机车和矿车的各种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查运输大巷轨道的质量,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2、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以及机车是否有慢速档位,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能使用该电机车。3、水沟返砌施工地段前后 50 米处必须悬挂有“前面施工,机车慢行”的警示牌,施工队所用的材料堆放不得防碍电机车的安全运行。4、当电机车进入施工地段前
2、 50 米处时,电机车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铃与施工人员联系是否可以通过。5、电机车运行时,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即:矿灯从下至上晃动为机车向后行驶信号,矿灯从上至下晃动为机车向前行驶信号,矿灯左右乱晃动为机车紧急停车信号)。非特殊情况,任何人都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6、运输队每班必须有跟车人员进行矿车调配,机车行驶时必须有照明和红灯,每次运送矿车数量不得超过 10 台,否则按每次 100 元罚款处理。7、机车行驶近巷道口、硐室口、风门、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时,以及前面有行人、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慢行驶,并发出警号。8、电机车运行时,所有矿车及材料车必须与机车可靠连接,运送的所装材料都不得超宽或超高,否则按每次 100 元罚款处理。9、矿车掉道时,跟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所掉矿车必须用人力抬上道,严禁用电机车拖上道,否则按每次 100 元罚款处理。10、未尽事宜,严格按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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