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风井口防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风井口防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安全管理措施1、为了确保矿井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矿井成立防治火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2、加强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要求进入工业广场的人员一律不得吸烟,坑木场、井口附近 20 米范围内禁止烟火。3、井口信号工、把钩工、推车工以及安全保卫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4、在井口房附近外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工业广场四周悬挂“工业广场严禁烟火”警示牌。5、安检科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对主井、副井工业广场防灭火设施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违纪行为。6、在矿井安
2、全生产调度室建立工业工厂防灭火措施检查记录薄(表),调度室主任每天审阅并签字。二、安全技术措施1、主井、副井工业广场必须配备足够的防灭火器材。井口房里必须设置砂箱、铁楸、消防水桶,房内外各设置灭火器一组不得少于 4 个。2、风井口主扇房内必须设置防灭火器材,如沙箱、铁锹、消防水桶、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数量必须充足,并不得挪作他用。3、井口附近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 200m?的清水。4、在井口附近,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5、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平顶山裕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审批、备案
3、。6、井口房附近 20m 内不得有烟头或用火炉取暖,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平顶山裕隆三泰煤业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二月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组织领导矿成立井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成员: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调度室主任安检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供应科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二)领导小组的职责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和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各有关副矿长
4、: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制定的副矿长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4、矿山救援队队长:对矿山救援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任务完对灾区遇难人员的就远和事故的处理,如果与外单位矿上救护队联合作战,应由本公司救护队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行动;5、安检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6、通风队长:按照矿长明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视主扇的工作状况和
5、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7、生产科长:按照矿长明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8、有关的区、队、班长负责对留在本区域的工作人员,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是详细地报告矿指挥部,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进行有关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9、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矿长、区煤炭管理局调度室以及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值班矿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
6、井下各地区的人数。10、考勤室、矿灯房和自救器房;应迅速报告入井人数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牌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和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禁止入井。11、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险器材,根据矿长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12、机电科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扇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送到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材料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13、保健站站长: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处理,护理和护送伤员。14、办公室主任: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就在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5、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工业工厂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三)应急救援指挥1、发生事故,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值班矿领导和矿长、副矿长及有关领导小组成员。2、在矿长未到达调度室前,值班矿领导为应急救援临时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3、在区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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