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井口安全管理专项措施讲解了为加强副井安全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该措施强调副井信号工和把钩工必须设专职人员,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新上岗人员需在熟练工监护下操作,待熟练后才能独立上岗。每天接班后要对井口的安全门、摇台、阻车器、信号的电气闭锁进行全面检查试验,确保正常。开车信号发出前,由把钩工进行安全确认并通知信号工发出信号,信号工再次确认后才可发出开车信号。副井走钩期间,井口车场北端阻车器必须关闭,向井口运输车皮时方可打开,同时暂停副井走钩。第二道阻车器只有在提车时处于打开状态,其它时间关闭。走钩期间,井口东西两侧的栅栏门必须关闭,禁止人员穿行。井口房内和井口车场
2、北侧禁止任何人员装卸物料及无关人员逗留。把钩工应对入井设备、特殊物料进行详细检查,严禁无“入井合格证”的设备或装车不符合要求的物料下放。站罐下放特殊物料时,从装罐到捆扎,把钩工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措施要求把关。信号工、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应向领导汇报并暂停副井走钩。推车机往罐笼内推车时,信号工、把钩工要精心操作密切配合,防止矿车掉道。井口用小绞车下放轨道时,司机必须是取得操作资格证人员操作,严格检查相关设备。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负责人的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副井口安全管理专项措施适用于煤矿及其他矿业企业中涉及副井口作业的单位。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开采、金属矿山开采等需要通过副井进行物料运输和人员升降的企业。本措施特别针对副井信号工、把钩工等关键岗位的操作规范,以及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监护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副井口作业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率。此外,本措施还适用于与副井口作业相关的设备检查、物料运输、特殊物料下放等具体操作流程,为相关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各环节的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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