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讲解了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以及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文章详细描述了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需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确保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并要求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设置消防材料库和消防水池,确保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同时,文章强调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电炉,经常检查电缆老化及电气设备失爆情况,预防机械摩擦和爆破引发火灾,尽量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在外因火灾预防方面,禁止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除非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批准。此外,防止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保证机械设备良好运行,严禁明火放炮,并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对于煤炭自燃,提出了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开采速度和合理通风系统等开采技术措施,还建议采用惰性气体防火和巷道局部充填等方法。砂石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适用于各类砂石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面临火灾风险较高的矿区。该文档为煤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提供了全面的防火措施指导,确保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它不仅适用于新建矿井的设计和施工阶段,也适用于现有矿井的安全管理改进工作,帮助相关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各种防火技术和操作规范,从而保障煤矿生产和人员安全。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