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汛措施不力,漏雨全厂停电【简述】2003 年 08 月 03 日,某电厂因下大雨汽机车间漏水,导致保护误动,2 台机组相继跳闸,全厂失电。【事故经过】 2003 年 08 月 03 日 13 时 40 分, 突降狂风暴雨。 13 时 43 分,因暴雨太大,雨水从汽机房天窗侧向卷吸落到瓦振保护测点上,导致 2 号机“1 号-4 瓦(2 瓦)振动大二值”保护误动作,机组跳闸停运。13 时 50 分,同样因大雨导致 1 号机组“1 号主变压力释放”保护触点漏雨短路,保护误动作,4533 出线主开关跳闸,1 号机组停运解列。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启动机组。17 时 20 分,2 号机组并网运行。08
2、 月 03 日 18 时 53 分,1号机组并网运行。【事故原因】1. 违反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第 21.8条“各企业要充分研究本单位发供电设施可能出现的汛情和险情, 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建立台帐,专项保管”和第 21.9 条“各单位要在全面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的同时, 明确本单位防汛的重点工程, 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做到全面部署,重点突出”的要求。隐患未能及时发现,致使保护触点漏雨短路,2 号机、1 号机组保护相继误动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 人员责任心不强,异常天气下未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不细致,不到位。恶劣天气下没有事故预想,缺乏应急事件的处理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防范措施】1. 立即开展全厂性防雨措施普查, 尤其是要认真检查保护设施及执行机构装置防雨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尽快落实。2. 落实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相关要求,提高重点部位暴雨、雷电、持续高温等灾害性气侯的应对能力,确保机组在恶劣天气下的安全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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