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杨凌示范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讲解了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情况,制订的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预案适用于示范区行政辖区内可能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重伤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特大火灾、爆炸、交通、工程建设、中毒、特种设备、电力、水灾及其他特大安全事故。预案详细规定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系统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及运作机制,明确了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的职责,包括根据事
2、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调动人员和物资、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等。预案还具体列出了各成员单位的基本职责,如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承接报告、启动预案、协调抢险救援等工作;示范区公安局负责抢险、警戒、交通管制、疏散撤离、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等;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负责建筑物、建筑施工场所和城市燃气设施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示范区交通局负责道路、水域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物资运输;示范区水务局负责防汛防洪事故的应急救援;示范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杨凌示范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适用于杨凌示范区行政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特别是涉及高风险行业的单位,如化工、建筑、交通、电力、水务等。该预案旨在确保在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各相关部门能够迅速响应、协同作战,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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