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北区“5.11”青岛市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7年5月11日发生在市北区辽阳西路100号青岛新业广场F2-18商铺的触电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该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背景信息,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介绍。报告指出,青岛市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是实际装修单位,但无装修资质;青岛卡登内着服饰有限公司为商铺租赁单位;青岛海之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备案装修单位,具备乙级施工资质但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青岛家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商场的物业管理;青岛阳光新城市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作为管理单位与物业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报告还揭示了死者韦有柱的身份及其与公司的雇佣
2、关系,并强调了其他工人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事实。通过对现场勘查、询问和资料查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经过及原因,认为事故涉及多方面的责任缺失,包括企业缺乏有效安全管理、工人未经正规培训等。最终,报告明确了各相关方的责任,提出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市北区“5.11”青岛市兴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装饰行业,特别是从事室内装修工程的企业和人员。该报告为类似企业在进行装修施工时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和参考,提醒企业在作业前必须确保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此外,该报告也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和商业综合体运营单位,帮助其明确在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商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该报告提供了详细的事故案例分析,有助于制定更为严格和完善的安全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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