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兴港区“617”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4年6月17日在浙江大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搅拌楼东侧发生的一起触电事故,造成槽罐车驾驶人杜治窖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后,嘉兴市人民政府授权安监局联合多个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参与,聘请用电专家进行调查的情况。通过全面细致的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报告还介绍了事故单位及车辆、驾驶人的详细情况。安徽省黟县联合运输公司为车辆所有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1023000001429,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皖J41128重型专项作业车(槽罐车)由该公司所有,持有道路运输证,有效期
2、至2014年7月30日。该车自带物料输送泵,配备电源线用于外接电源,电源线与输料软管绑扎固定在车架上。驾驶人杜治窖具备A1A2准驾车型资格,其子杜天伟也具有B2驾驶证和运输从业资格。此外,浙江大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作为买受人,与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由乙方代办运输。事故当天,杜治窖父子驾车从德清新市镇出发运送混凝土减水剂,在到达目的地停车时发生了触电事故。嘉兴港区“617”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涉及危险品运输和重型特种车辆操作的企业和个人。报告对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安全警示和防范措施指导,有助于提升企业在装卸货物、电气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该报告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其提供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参考依据,帮助加强监管力度,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报告还适用于物流企业、混凝土生产及相关配套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提高他们对电气安全和操作规范的认识,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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