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电分厂“4.12”带电操作伤人事故一、事故时间:2007 年 4 月 12 日 10:10 分二、事故前运行方式:1、#0、#4、#9 炉运行,#5、#8 炉检修;2、#4、#5、#8、#9 机运行;3、35KV 一号母线运行设备:391、311、322、310 开关;35KV 二号母线运行设备:393、394、333、344 开关;392 开关由冷备用改为运行。三、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4 月 6 日,热电分厂二次班班长向值长申请 392 线路停役(停役单无编号,停役时间 4 月 9 日 0 点4 月 10 日 24 点,并上工作票编号为 DR1-04-01,工作内容为 392 线路保护校验
2、) 。4 月 9 日,值长向电力调度室申请 392 线路停役事宜,因 391 线路工作,将申请时间改为 4 月 10 日 6 点4 月 11 日 24 点,并通知二次班。同时供电部申请拆除旧 392 线路终端杆工作(停役单编号 060327) 。调度当日批复,时间为值长申请的计划时间。4 月 10 日中班 (具体时间无记录) , 热电分厂二次班班长向值长申请将 392线路状态变更,以便进行保护校验。值长回复 11 日向调度申请 392 开关线路状态变更。4 月 11 日 8:20 热电分厂值长向电力调度申请 392 开关线路状态变更,电力调度员许可同意;9:00 热电分厂将 392 开关线路操
3、作结束(班长记录簿记录) 。由于 392 的电度表没有从徐州拉回来,热电分厂值长向调度申请将工作延期至 2007 年 4 月 12 日 9 时,工作票延期时间为 2007 年 4 月12 日 20 时,而调度许可同意为 9 时。4 月 12 日 9:10,392 工作票(编号为 DR1-04-01)终结。班长汇报 392开关工作结束,二次班工作票已终结。值长联系电调 392 开关线路工作已结束,要求恢复运行。9:31 电力调度员下令热电分厂准备操作 392 线路,询问情况,以便恢复运行。9:33 热电分厂值长回复电力调度:392 开关线路具备操作条件,同时令电气运行按运行规程有关规定填写操作票
4、。9:42 电力调度下令 110KV 中心 T 站操作,恢复 T392 开关线路运行。9:52电力调度告热电分厂值长:110KV 中心站 T392 开关已恢复运行,并下令热电 392 开关线路操作,恢复运行。10:05 热电分厂电气 2 名运行人员(操作人、监护人)开始操作(操作票号 0300483) 。10:10 操作至第二步(将35KV 热中二线 392 开关线路压变由“分离”摇至“联接”位置)时,热电分厂35KV 母线室线路压变仓发生三相弧光短路,电气操作人员受伤,现场立即组织抢救。 110KV 中心站 T392 开关差动保护正确动作跳闸。 孔庄 B 站 B337进线开关跳闸,B351
5、母联备自投动作成功。拓特厂 N 站 N61 开关跳闸,N651 母联备自投动作成功。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1、由于 392 线路带电,在操作 392 线路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摇进过程中放电,造成三相弧光短路放电;2、此开关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在线路压变操作过程中,没有设计防止带电操作的闭锁装置(而开关的其他方面都设计了防止带电操作的闭锁装置) ;3、值班人员在上一个班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下,未按调度的要求和运行规定的要求对现场设备进行认真核实、出票并操作 392 线路电压互感器;4、 #8、#9 机组电气运行规程规定中规定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可以带电操作,但 392 线路电压互感器设备与传统设备相比改进
6、很大。值长、调度员及操作人员等对新设备不太了解,一直沿用老的操作习惯,误认为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可以带电操作,导致弧光放电事故的发生;5、应根据设备厂家说明书对现场运行规程做出具体规定,但新规程并未对 GIS 做出必要的特殊规定,现要求立即修改有关规程;6、运行人员、值长及调度人员对设备不熟悉,对安全规程、运行规程、调度规程等有关内容不清楚;7、调度操作程序与调度操作规程不相符;8、没有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没有严格按照工作票的终结制度执行;9、操作人与监护人在操作时未按规定使用必备的防护用品。五、防范措施:1、根据设备变更情况,及时修订符合现场设备实际的运行操作规程。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各种规程及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审批,确保规程的合理性及正确性;2、加强技术培训。举办培训班,使值长、调度人员、电气运行人员熟悉并掌握新上 GIS 系统的特性和操作中的特殊注意事项并经常进行技术考问;各部门要制订新设备、新技术的具体培训计划并报管理部门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落实;3、规范停役、复役申请,按规定正确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工作日志及联系记录;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填写工作票、操作票时,应到现场认真核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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