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厂燃料检修工人触电死亡事故一、事故经过1995 年 8 月 31 日 7 时 30 分, 该厂燃料输煤检修班班长于安排毕 (死者)为工作负责人,处理甲滚轴筛清扫器,并办理输一 016 号工作票。指定邵、金等 6 人为工作组成员。并口头布置同票安装 6 段甲清扫器(因安全措施相同,只是上下层)告诉工作组成员要注意安全,系好安全带。10 时开始安装 6 段甲清扫器,于 11 时结束。班长安排下午继续处理甲滚轴筛清扫器。下午上班,毕令工作组成员做准备工作。14 时 30 分,工作负责人毕带领工作组成员进入工作现场,毕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电焊手套,进入甲滚轴筛头部落煤管上方的箱体内开始工作(毕
2、持有经过培训的焊工工种合格证) 。其他 6 人在外协助清扫器对位。14 时 55 分左右,金发现焊接弧光消失,接着听见毕喊了一声,金、邵回头发现毕向右侧蹲着不动, 右手拿着焊钳, 焊钳头部触在毕的下颌处。邵、 金立即将电焊线同电焊钳一同拽出。 同其他人员一起将毕从人孔中拉出,放在地面进行人工呼吸,同时联系车辆。于 15 时 5 分将毕送到职工医院抢救,经全力抢救无效,15 时 55 分死亡。二、事故原因违反安规热机部分第 465 条规定,该条指出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有下列防止触电的措施:1)电焊时,焊工应避免与铁件接触,要站立在橡胶绝缘垫上或穿绝橡胶缘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2)窗口外面
3、应设有可看见和听见焊工工作的监护人,并应设有开关,以便根据焊工的信号切断电源。安全措施不完善,没有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造成人身触电死亡,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三、暴露出的问题(1)执行两票制度不严格,不认真,工作负责人责任不明确,没有严格履行工作负责人的职责。(2)安全措施不完善。有关工作人员都没有认识到工作地点是金属容器,所以没能按着规程规定,在作业中进行电焊时焊工应避免与铁件接触,要站在橡胶绝缘垫上,并穿干燥的工作服,窗口外面应有可看见和听见焊工工作的监护人,并应设有开关,以便根据焊工的信号切断电源。致使在更换焊条过程中误将钳头触到下颌下, 通过身体的腰部, 大面积与铁件接触,而触电
4、死亡。(3)所使用的焊钳为自制工具(简易工具) ,钳口以及焊把外绝缘都不符合安全规定。(4)检查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作票签发人和检修班长在开工前虽然强调了注意安全,但由于没有认识到是金属容器内焊接,所以布置安全措施不具体,更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5)电厂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较差,没有正确地处理好完成工作任务必须同时确保安全的关系。四、防范措施(1)要组织所有从事焊接工作的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焊接工作的安全规定和安全防护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焊接工作。(2)在焊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防火、防爆、防人身触电、防毒、防高空坠落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落实。不允许图省事、马虎、凑合、 侥幸等习惯性违章现象的存在。 特别是在金属容器内从事焊接工作,一定要单设专用开关,设专人认真进行监护。穿干燥的焊工工作服,橡胶绝缘鞋,戴合格的电焊手套,垫绝缘板,使用安全电压的行灯。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没有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不允许进行作业。(3)要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要在工作前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各自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工作票签发人和有关领导要深入工作现场,检查所进行的工作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得到认真落实。(4)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现场急救方法,特别是生产一线工作人员要进行重点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常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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