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11.14”机电死亡事故讲解了2006年11月14日大屯公司孔庄煤矿在I6采区-470水平探巷发生的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该事故导致一名副班长朱某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事故发生地点为孔庄煤矿掘进七队施工的I6采区-470水平探巷,巷道断面4.2平方米,高度2.5米,全煤跟顶掘进,并使用SGW-150型溜子和PD30B型耙装机进行运煤作业。事故发生在迎头放炮后耙装出煤时,耙装机上料槽与机体断开侧翻,挤伤朱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直接原因是朱某在耙装机没有导向轮的情况下强行操作,造成耙装机连接部位断裂脱落并侧翻。间接原因包括朱某未经过相关培训、现场管理混乱、设备维护不当及生产工艺存在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强调要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违章操作。煤矿“11.14”机电死亡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从事井下掘进作业的矿工及相关管理人员。该文档详细描述了机电设备操作中的潜在风险,以及由于管理不善和技术问题导致的严重后果。适用于所有涉及煤矿机电设备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帮助他们了解类似事故的发生原因,提高安全意识,强化操作规程的学习和遵守,确保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预防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同时,也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管理层,帮助他们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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