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控部电工触电致 1 人死亡的事故一、事故经过:2007年10月28日新建110KV变电站投入运行, 需停车向老生产系统送电,公司借机进行简单检修。17:20 左右,电控部安排钱运超、李俊江将老系统新建的 6KV 柜已接的地线整理规范,具体分工是安排李俊江整理脱碳冷冻地线即 4#柜,钱运超整理萝茨机电缆地线即 20#柜。钱整理完后就到柜前,此时李作业柜旁的合成 5#变电缆已接好,需要送电。根据分工,未安排李俊江检修、整理合成上配 5#变即触电的 6#柜。而且已对合成上配 5#变即触电的 6#柜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确认无人,五防柜门已封好的情况下,部长潘传忠检查柜后门已封,地刀未合,就安排技术员
2、陈学兵在配电室,潘到现场核实情况。大约 10 分钟后,打电话通知陈学兵送电,陈接到电话后摇进手车送电。因相序不对,潘通知停电调相,陈停电,摇出开关,10 分钟后通知送电,陈即摇进开关送电,约 1 分钟听见有放电声及有人啊的一声,立即停电。到柜后检查发现李倒在合成 5#变配电室后面,发生触电事故,立即通知 120 送到地区医院急救,但因抢救无效,李于 18:40左右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一) 人的不安全行为: 电控部对向 5#控制柜送电的安全思想上重视不够,安全措施不到位,现场负责人只进行简单的清场;第一次送电前检查完后试送,第二次没有再次确认配电柜内、柜上是否有人作业就冒然送电,导致触电事
3、故发生。(二)管理因素:电控部制度化、程序化执行不到位,指挥人员对作业内容交待不清楚。只是对送电作业进行简单的布置和要求,没有细致认真的对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细节包括检修、检查作业点逐项、逐点的进行核对,留下送电安全隐患。三、吸取教训及应采取的措施:(一)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应采取的措施 :电控部对此次送电作业搭配不当,劳动组织不合理,不符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没有认真执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的用电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二)堵住管理漏洞应采取的措施:电控部管理、培训尤其是对“七新”中的新工培训不到位,致使新工即死亡者李俊江安全意识低下,擅自检修、动用未安排自己分工检修的配电设施,误入倒电间隔。他用扳手下掉地刀“五防”卡片,打开后门后上好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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