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检修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一、事故简况8 月 13 日,XX 供电分公司故障值班室苏 XX 接到故障报修电话:用户反映10 千伏养鱼线 81 号变压器台区 380 伏缺两相电压,要求尽快处理。苏 XX接到电话后,用对讲机通知 110 故障修理值班长娄 XX(死者) 。娄 XX 驾车赶往故障地点。娄 XX、吴 XX 二人到达作业现场后检查发现,10 千伏养鱼线 81 号变台二次侧摘挂式开关 B、C 两相熔丝已断,不需进行停电处理。两人未按规定执行故障修理票,便进行更换熔丝工作。在地面用绝缘杆摘下变台二次开关 B、C 两相可摘挂部分,并在地面进行更换熔丝,更换熔丝后,用绝缘杆逐相进行合闸
2、送电,B 相合闸良好,C 相合闸接触不良。娄 XX 便从检修车上取下梯子,从右侧登上了变台,在台板上走到 C 相左侧,左手抓住二次横担,用右手握着钳子,夹着 C 相开关的摘挂环,合上开关。因开关合的不牢固,便用钳子敲打 C 相开关,当钳子离开摘挂环时,开关的摘挂部分自然脱开,落到娄的右手上,造成触电。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1)娄 XX 是此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严重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三章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第 3.1 条,在电力线路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的规定;使用个人保安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二章保证安
3、全的组织措施第 2.3 条,工作票制度,没有履行修理票、工作票等手续;第 2.5.2 条,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的规定,擅自进行变台低压带电作业,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2)工作班成员吴 XX 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二章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第 2.3.11.5 条,相互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安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实施,对娄 XX 的违章作业没有及时制止,没有履行工作班成员的责任,是这起人身触电的又一原因。三、防范措施1)认真执行省公司配电变台作业 “三不上台”的有关规定,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登上变台作业。2)必须登上变台作业时,应认真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做好停电、验电、挂地线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及配电故障修理的有关规定,并按公司规定作业现场由生产管理人员担当第二监护人,方可作业。3)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工作负责人就是该项工作的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确有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更不允许参加作业。4)要不折不扣执行上级规章制度,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特别是在配电日常故障修理工作中,更要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事故。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